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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桶井土家族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58年设立十字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桶井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十字生产大队,设立十字村民委员会,简称十字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原高井村、十字村和玉竹村,合并设立同心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同心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十字村为同心社区和高井村、玉竹村。

1956年3月,属桶井乡。

1958年设立高井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桶井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高井生产大队,设立高井村民委员会,简称高井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原高井村、十字村和玉竹村,合并设立同心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同心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十字村为同心社区和高井村、玉竹村。

1956年3月,属桶井乡。

1958年设立玉竹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桶井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玉竹生产大队,设立玉竹村民委员会,简称玉竹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原高井村、十字村和玉竹村,合并设立同心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同心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十字村为同心社区和高井村、玉竹村。

1956年3月,属下坪乡。

1958年设立长江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下坪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长江生产大队,设立长江村民委员会,简称长江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原长江村不变。

1956年3月,属文化乡。

1958年设立望牌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文化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望牌生产大队,设立望牌村民委员会,简称望牌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原金潮村、河坝村、芭蕉村、道中村、和望牌村,合并设立望牌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望牌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望牌村、金潮村与道中村合并撤建为金潮村、河坝村、芭蕉村。

1956年3月,属文化乡。

1958年设立金潮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文化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金潮生产大队,设立金潮村民委员会,简称金潮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原金潮村、河坝村、芭蕉村、道中村、和望牌村,合并设立望牌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望牌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望牌村、金潮村与道中村合并撤建为金潮村、河坝村、芭蕉村。

1956年3月,属文化乡。

1958年设立芭蕉生产大队。

1963年3月,下坪公社文化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芭蕉生产大队,设立芭蕉村民委员会,简称芭蕉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原金潮村、河坝村、芭蕉村、道中村、和望牌村,合并设立望牌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望牌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望牌村、金潮村与道中村合并撤建为金潮村、河坝村、芭蕉村。

1956年3月,属文化乡。

1958年设立凤凰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文化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凤凰生产大队,设立凤凰村民委员会,简称凤凰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原青元村、七里村、金盆村和凤凰村,合并设立凤凰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凤凰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凤凰村、青元村、七星村、金盆村。

1956年3月,属文化乡。

1958年设立青元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文化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青元生产大队,设立青元村民委员会,简称青元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原青元村、七里村、金盆村和凤凰村,合并设立凤凰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凤凰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凤凰村、青元村、七星村、金盆村。

1958年设立七里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文化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七里生产大队,设立七里村民委员会,简称七里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原青元村、七里村、金盆村和凤凰村,合并设立凤凰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凤凰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凤凰村、青元村、七星村、金盆村。

1956年3月,属下坪乡。

1958年设立新滩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下坪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新滩生产大队,设立新滩村民委员会,简称新滩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原乌江村、新江村、下坪村和新滩村,合并设立新滩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新滩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新滩村、乌江村、新江村、下坪村。

1956年3月,属下坪乡。

1958年设立下坪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下坪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下坪生产大队,设立下坪村民委员会,简称下坪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原乌江村、新江村、下坪村和新滩村,合并设立新滩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新滩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新滩村、乌江村、新江村、下坪村。

1956年3月,属桶井乡。

1958年设立场坝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桶井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场坝生产大队,设立场坝村民委员会,简称场坝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原郑家村和场坝村,合并设立场坝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场坝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场坝村、郑家村。

1956年3月,属桶井乡。

1958年设立郑家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桶井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郑家生产大队,设立郑家村民委员会,简称郑家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原郑家村和场坝村,合并设立场坝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场坝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场坝村、郑家村。

1956年3月,属桶井乡。

1958年设立黎明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属桶井公社。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黎明生产大队,设立黎明村民委员会,简称黎明村委会。

1992年10月,撤区并乡建镇,属桶井土家族乡(桶井、下坪、文化乡合置桶井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0号),撤销竹园村、二友村和黎明村,合并设立黎明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桶井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2号),撤销原黎明村,调整建立税改前的黎明村、竹元村、二友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