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二岚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二岚沟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二岚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二岚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煤窑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煤窑沟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煤窑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煤窑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沙锅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沙锅窑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沙锅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沙锅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南寨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南寨沟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南寨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南寨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0年南寨沟村民委员会分设,为白坪乡寨东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石门大队。 1960年石门大队划归大金店人民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石门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石门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石门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石门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程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程窑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程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程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梁家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梁家庄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梁家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梁家庄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三元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三元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三元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三元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南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南窑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南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南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南寨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南寨沟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南寨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南寨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0年南寨沟村民委员会分设,为白坪乡寨西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梁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梁庄大队。 1977年,为送表人民公社梁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送表乡梁庄村村民委员会。 2005年撤销送表乡,并入白坪乡,为白坪乡梁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安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安庄大队。 1977年,为送表人民公社安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送表乡安庄村村民委员会。 2005年撤销送表乡,并入白坪乡,为白坪乡安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刘楼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刘楼大队。 1977年,为送表人民公社刘楼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送表乡刘楼村村民委员会。 2005年撤销送表乡,并入白坪乡,为白坪乡刘楼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和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和沟大队。 1977年,为送表人民公社和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送表乡和沟村民委员会。 2005年撤销送表乡,并入白坪乡,为白坪乡和沟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青丰山人民公社东送表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青丰山人民公社东送表大队。 1977年,为送表人民公社西送表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送表乡西送表村民委员会。 2005年撤销送表乡,并入白坪乡,为白坪乡西送表村民委员会,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