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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白坪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二岚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二岚沟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二岚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二岚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煤窑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煤窑沟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煤窑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煤窑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沙锅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沙锅窑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沙锅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沙锅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南寨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南寨沟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南寨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南寨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0年南寨沟村民委员会分设,为白坪乡寨东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石门大队。

1960年石门大队划归大金店人民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石门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石门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石门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石门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程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程窑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程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程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梁家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梁家庄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梁家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梁家庄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三元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三元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三元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三元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南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南窑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南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南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东金店人民公社南寨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东金店人民公社南寨沟大队。

1976年,为白坪人民公社南寨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白坪乡南寨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0年南寨沟村民委员会分设,为白坪乡寨西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梁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梁庄大队。

1977年,为送表人民公社梁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送表乡梁庄村村民委员会。

2005年撤销送表乡,并入白坪乡,为白坪乡梁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安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安庄大队。

1977年,为送表人民公社安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送表乡安庄村村民委员会。

2005年撤销送表乡,并入白坪乡,为白坪乡安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刘楼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刘楼大队。

1977年,为送表人民公社刘楼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送表乡刘楼村村民委员会。

2005年撤销送表乡,并入白坪乡,为白坪乡刘楼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和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和沟大队。

1977年,为送表人民公社和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送表乡和沟村民委员会。

2005年撤销送表乡,并入白坪乡,为白坪乡和沟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寺庄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青丰山人民公社东送表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青丰山人民公社东送表大队。

1977年,为送表人民公社西送表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送表乡西送表村民委员会。

2005年撤销送表乡,并入白坪乡,为白坪乡西送表村民委员会,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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