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建县,始设县城于此,当时属大圃都地。 清道光元年(1821年),全县划分为17个民铺,南街属寺前铺,下辖2甲。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全县划为35个乡,南街属兖文乡,直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 民国三十五年11月(1946年)11月,全县分5个指导区,下辖18个乡,南街属治西乡,直至1949年。 1950年至1960年,南街先后属城关区、八区、新楼区、红星公社管辖。 1961年,独设南街镇。 2020年,撤镇设街道。 |
清道光绪年间,属拆石、西岸铺。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为荆绥、荆溪两乡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先后属一区、排沙区、春水公社管辖。 1961年,独设排沙公社。 1979年,称排沙公社,辖21个大队。 1983年秋,撤销人民公社改为排沙区。 1987年4月,撤区建镇。 |
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为拆石铺二堡属地。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称荆平乡。 1949年,建国后,属一区潭布乡。 1958年,属春水公社。 1959年6月,独设潭布公社。 1983年,改潭布区。 1987年,又改为潭布镇。 |
清道光年间,江屯属拆石铺一堡地域。 民国26年(1937年)属“五扬”地域。 建国后先后属二区、江屯区、红十月公社管辖。 1961年独设江屯公社。 1983年改江屯区。 1987年4月撤区建镇为江屯镇。 2012年1日,江屯、联和两镇合并,组建新的江屯镇,镇政府驻地江屯圩。 |
北市镇古称“扶溪”。 清道光绪年间,北市属拆石铺第三堡域地。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扬善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先后属二区、江屯区、红十月公社管辖。 1961年,独设北市公社。 1983年秋,改为北市区。 1987年4月,撤区建镇。 |
民国时期称雍宁、雍和乡。 民国十年(1921年)至十八年(1929年)废铺、保,甲制改为区、乡村建制,属二十四区的狮村、大汕乡和北部三十五区的上林。 民国十九年(1930年)至二十五年(1936年),政区变动属第八区。 民国二十六年撤区建乡,坑口镇境内为雍和、雍宁乡、雍穆、雍熙乡均属赤坑镇辖境。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1月,区乡变动,改为第五指导区的坑洞,汶水乡。 1947年5月,粤桂湘边纵队在四雍地区建立了第三区行政督导处,驻地设在滨岗寨,下辖10个乡。 1949年12月26日,广宁县人民政府成立,废旧行政区域,把全县划为8个行政区,坑口镇属第三区。 1956年2月,撤区并大乡。 本镇境内分别为坑口乡,古兴乡(含蒙坑,1956年12月,坑口乡又调整为坑口乡,塘村乡)1958年3月,塘村乡复并坑口乡,保持坑口、古兴两个乡。 1958年8月,预赤坑乡30个农业社合并成立第一个人民公社:跃进入民公社。 1958年11月,跃进入民公社改称上林人民公社慕为纪念上林村革命老根据地。 1961年8月,分出赤坑公社,同时蒙坑大队也划归古水公社所辖。 1983年9月,把公社改称为上林区公所。 1987年3月,撤区建镇,成立坑口镇人民政府。 |
1979年,为赤坑公社。 1983年,秋撤社改区。 1987年4月,撤销区改称为镇。 1987年6月,成立赤坑居民委员会。 1989年6月,将村委会改称管理区,其管理范围不变。 1998年12月,撤销管理区复称村委会,村委会与居委会个数及管理范围不变。 |
南朝宋元嘉十三年(436年),四会县所辖的官细乡(今宾亨镇绥江流域)立为新招县,并设县治于今该镇妙村管理区。 清道光年间,属新招、永泰两铺境地。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徐亨、徐泰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先后属五区、宾亨区管辖。 1958年,与五和一同成立宾亨公社。 1961年,分出五和独设宾亨公社。 1983年,改宾亨区。 1987年,再改宾亨镇。 |
1979年,为厚溪公社。 1983年秋,撤社改区。 1987年4月,撤区改镇。 1987年6月,改乡为村民委员会并设立横山镇居委会。 1989年4月,改村民委员会为管理区,其冠名与管理范围不变。 1998年12月,撤销管理区复称村民委员会。 |
清代属广宁县膺洞铺,1911年属青田乡,1950年属县六区。 1961年置石嘴公社,1983年改区,1986年建镇。 |
清道光年间,属顾溪铺下堡之地。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三冀”地域(冀安、冀宁、冀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先后属七区、古水区管辖。 1958年,独设古水公社。 1983年,改古水区。 1987年,又改为古水镇。 |
清道光年间,属罗坑铺地。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冀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先后属七区、古水区、古水公社管辖。 1961年,独设洲仔公社。 1983年,改为洲仔区。 1987年,又改为洲仔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