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柞市镇 1949年10月,属衡阳县第四区。 1952年7月,属衡南县第九区。 1956年,撤区并乡,由原民新,大元,三角,石基,永和等5乡合并成立柞市乡。 1959年1月,经调整属于茅市人民公社。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茅市区,下设茅市、柞市、长沙、大桥等4个乡镇。 1974年,因修斗山桥水库,将受淹区的祁东县洪堰公社的12村划归衡南,成立洪堰乡。 1989年,柞市撤乡建镇。 1995年,撤区并乡,将洪堰乡并入柞市镇。 |
17、茅市镇 1949年10月,隶属衡阳县第十五区。 1952年7月,属衡南县第九区。 1955年6月,改称茅市区。 1956年5月,撤区并乡,茅市区析置为茅市、柞市、大桥、松涛4个乡。 1958年9月,茅市乡改设先锋、幸福人民公社。 1959年,先锋、幸福人民公社合并为茅洞桥人民公社。 1961年6月,设区分社。 1974年1月,因修建斗山桥水库,将祁东县洪堰公社划归衡南县茅市区。 1984年2月,撤社建乡。 1984年8月,撤销茅市乡,成立茅市镇。 1995年5月8日,撤区并乡,长沙乡、斗山桥乡并入茅市镇。 |
18、硫市镇 1949年以前,称成福乡。 1949年—1951年,属衡阳县第十一区。 1952年7月,属衡南县第九区。 1955年6月,改称硫市区。 1956年5月,撤区并乡,硫市区析置为硫市、古山、龙鹤3个乡。 1961年6月,设区分社。 1984年,撤社设乡,分别成立古山乡、硫市镇、龙鹤乡。 1995年5月,撤区并乡,将原硫市镇、古山乡、龙鹤乡合并成硫市镇。 |
19、栗江镇 1949年10月,属衡阳县第一区。 1952年7月,属衡南县第十区。 1955年6月,改为栗江区。 1957年8月,成立栗江乡。 1959年2月,成立栗江人民公社。 1961年7月,设立栗江区。 1984年,撤社建乡后,栗江区下辖栗江乡;同年8月改为栗江镇;檀市乡、隆市乡。 1990年2月,改为镇、蒸市乡1994年8月,改为镇、卿云乡。 1995年5月,撤区并乡建镇,檀市乡、隆市镇并入栗江镇。 |
20、近尾洲镇 清朝时期,属清泉县。 民国时期,属衡阳县。 1952年7月,属衡南县。 1961年3月,从栗江公社划出分别成立蒸市公社和卿云公社,属栗江区。 1984年2月,公社改乡。 1995年,撤区并乡建镇,卿云乡并入蒸市镇,更名为近尾洲镇。 |
21、咸塘镇 1949年10月,隶属衡阳县第二区。 1952年,属衡南县泉溪区。 1956年5月,撤区设立咸塘乡。 1958年,改为红星人民公社。 1959年,隶属泉溪人民公社。 1961年5月,从泉溪人民公社析置咸塘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咸塘乡。 1993年11月,撤销咸塘乡,设立咸塘镇。 1995年4月,并入泉溪镇。 2000年12月,从泉溪镇析出15个村和3个居民委员会,设立咸塘镇。 2006年11月,咸塘镇的王江、茅坪2个建制村划入衡阳市珠晖区鄢湖乡。 |
22、松江镇 清朝时期,属清泉县。 民国时期,属衡阳县。 1952年7月,属衡南县。 1958年,设立松柏人民公社。 1995年,撤区并乡长岭乡并入松柏乡,更名为松江乡。 2008年,撤松江乡设立松江镇。 |
23、相市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