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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2]

16、柞市镇

1949年10月,属衡阳县第四区。

1952年7月,属衡南县第九区。

1956年,撤区并乡,由原民新,大元,三角,石基,永和等5乡合并成立柞市乡。

1959年1月,经调整属于茅市人民公社。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茅市区,下设茅市、柞市、长沙、大桥等4个乡镇。

1974年,因修斗山桥水库,将受淹区的祁东县洪堰公社的12村划归衡南,成立洪堰乡。

1989年,柞市撤乡建镇。

1995年,撤区并乡,将洪堰乡并入柞市镇。

17、茅市镇

1949年10月,隶属衡阳县第十五区。

1952年7月,属衡南县第九区。

1955年6月,改称茅市区。

1956年5月,撤区并乡,茅市区析置为茅市、柞市、大桥、松涛4个乡。

1958年9月,茅市乡改设先锋、幸福人民公社。

1959年,先锋、幸福人民公社合并为茅洞桥人民公社。

1961年6月,设区分社。

1974年1月,因修建斗山桥水库,将祁东县洪堰公社划归衡南县茅市区。

1984年2月,撤社建乡。

1984年8月,撤销茅市乡,成立茅市镇。

1995年5月8日,撤区并乡,长沙乡、斗山桥乡并入茅市镇。

18、硫市镇

1949年以前,称成福乡。

1949年—1951年,属衡阳县第十一区。

1952年7月,属衡南县第九区。

1955年6月,改称硫市区。

1956年5月,撤区并乡,硫市区析置为硫市、古山、龙鹤3个乡。

1961年6月,设区分社。

1984年,撤社设乡,分别成立古山乡、硫市镇、龙鹤乡。

1995年5月,撤区并乡,将原硫市镇、古山乡、龙鹤乡合并成硫市镇。

19、栗江镇

1949年10月,属衡阳县第一区。

1952年7月,属衡南县第十区。

1955年6月,改为栗江区。

1957年8月,成立栗江乡。

1959年2月,成立栗江人民公社。

1961年7月,设立栗江区。

1984年,撤社建乡后,栗江区下辖栗江乡;同年8月改为栗江镇;檀市乡、隆市乡。

1990年2月,改为镇、蒸市乡1994年8月,改为镇、卿云乡。

1995年5月,撤区并乡建镇,檀市乡、隆市镇并入栗江镇。

清朝时期,属清泉县。

民国时期,属衡阳县。

1952年7月,属衡南县。

1961年3月,从栗江公社划出分别成立蒸市公社和卿云公社,属栗江区。

1984年2月,公社改乡。

1995年,撤区并乡建镇,卿云乡并入蒸市镇,更名为近尾洲镇。

21、咸塘镇

1949年10月,隶属衡阳县第二区。

1952年,属衡南县泉溪区。

1956年5月,撤区设立咸塘乡。

1958年,改为红星人民公社。

1959年,隶属泉溪人民公社。

1961年5月,从泉溪人民公社析置咸塘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咸塘乡。

1993年11月,撤销咸塘乡,设立咸塘镇。

1995年4月,并入泉溪镇。

2000年12月,从泉溪镇析出15个村和3个居民委员会,设立咸塘镇。

2006年11月,咸塘镇的王江、茅坪2个建制村划入衡阳市珠晖区鄢湖乡。

22、松江镇

清朝时期,属清泉县。

民国时期,属衡阳县。

1952年7月,属衡南县。

1958年,设立松柏人民公社。

1995年,撤区并乡长岭乡并入松柏乡,更名为松江乡。

2008年,撤松江乡设立松江镇。

23、相市乡

1949年,属衡阳县。

1952年,划入衡南县。

1958年,设立相市乡人民公社。

1995年4月,撤区并乡,上壁乡(光富村除外)并入相市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