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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此地西周时属州国。

从西汉至清代2100余年间,先后为州陵、江夏、玉沙、文泉县的治所。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沔阳州南境置文泉县,县治新堤镇,属汉阳府。

民国元年(1912)改沔阳州为沔阳县,县治新堤属湖北江汉道。

民国十五年(1926),废道设新堤市,直属湖北省政府。

之后至1949年,属沔阳县,其中抗日战争时期,设沔南县,县治新堤。

1949年5月,新堤和平解放,设沔阳专署新堤市新堤办事处。

1949年11月改为新堤镇。

1951年6月,成立洪湖县,新堤为县辖镇。

1958年9月改称新堤镇人民公社,1961年5月恢复新堤镇。

1987年撤消新堤镇,设新堤和茅江两街道办事处。

2001年2月,撤消茅江办事处,并入新堤办事处。

2001年新堤办事处更名为新堤街道至今。

清光绪年间(1875-1908)属沔阳州南乡。

1929年9月分属沔阳县四、五区。

1946年10月分属沔阳县新堤镇、汊沟乡、沙口乡。

1950年分属新堤市新螺区,沔阳县十二区(小沙口)、十六区(汊河口)。

1951年6月分属洪湖县一、四、七区,1956年8月属中共洪湖县委湖区部,辖杨嘴、闸口、洪狮3渔业乡。

1958年杨嘴、闸口、洪狮3渔业乡划归沙口公社。

1959年5月成立荆州专署洪湖水产养殖砀,辖杨嘴、闸口、洪狮、周河4分场。

1960年10月洪湖水产养殖场划归洪湖县,改称洪湖公社。

1961年5月改设洪湖区,辖杨嘴、闸口、洪狮、周河4公社,1964年3月周河公社划入监利县。

1975年3月复设洪湖公社。

1976年设洪湖渔业公社。

1980年更名为大口公社。

1982年4月复设洪湖渔业公社。

1984年3月恢复洪湖区,辖远景、杨嘴、闸口、洪狮4乡。

1987年10月设滨湖办事处,辖域为原洪湖区远景乡、杨嘴乡、洪狮乡及闸口乡太马湖渔场。

1997年10月洪狮渔业总场并入滨湖办事处。

2001年更名为滨湖街道至今。

境域昔为监利、嘉鱼、沔阳三县分辖,以界牌为界点,西部属监利县螺山乡,东南沿江地带属嘉鱼县南复乡,北部滨湖区属沔阳县平丰乡。

1949年分属监利县螺山乡、界牌乡,沔阳县平丰乡。

1950年划属新堤市新螺区。

1951年属洪湖县一区,1956年改石码头区。

1958年属郊区公社。

1961年属郊区螺山公社、铁牛公社。

1975年并为界牌公社。

1984年设界牌区,辖螺山镇、螺山乡、铁牛乡、界牌乡。

1985年11月裁界牌区,螺山镇升为县辖镇。

1987年改称洪湖市螺山镇至今。

西周属州国。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属州陵县。

三国时期属吴国。

西晋太康元年(280)复属州陵县。

西魏大统十七年(551)改属建兴县。

随大业三年(607)属沔阳县。

北宋乾德三年(965)属玉沙县。

明洪武九年)(1376)属沔阳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属沔阳州永泰乡黄蓬里。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属文泉县。

乾隆三十年(1765)复属沔阳州,光绪年间(1875-1908)属沔阳州南乡黄蓬镇。

1912年属沔阳县南乡。

1932年属沔阳县六区黄蓬乡。

1935年属五区黄蓬乡。

1946年属沔阳县黄茅乡。

1950年属新堤市黄蓬区。

1951年属洪湖县一区。

1958年属黄蓬公社。

1961年属郊区。

1975年属石码头公社。

1984属石码头区。

1987年分属洪湖市石码头办事处、乌林镇。

2001年石码头办事处并入乌林镇至今。

明洪武元年(1368)属嘉鱼县10都又怀二里。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属嘉鱼县第六自治区。

1931年属嘉鱼县二区。

1937年属嘉鱼县合洲乡。

1941年置嘉鱼县龙口镇。

1945年改龙江镇。

1949年5月设嘉鱼县第四区。

1951年6月划属洪湖县二区。

1956年改龙口区。

1958年9月成立龙口人民公社。

1961年复为龙口区,下辖1镇5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复为龙口公社。

1984年恢复龙口区,下辖1镇4乡。

1987年7月改设洪湖市龙口镇至今。

燕窝镇域古属沔阳、汉阳、嘉鱼三县分辖。

明洪武元年(1368)田家口属嘉鱼县怀仁里,叶家边、荷花地、刘家边、王家边、程家边等村属沔阳县康太乡,其余地域属汉阳县新滩乡。

清康熙四年(1665)汉阳县地域属怀泽三里,包括彭家边、蔡家边、傅家边、蒿地铺、沙头、蒿洲,姚湖等村属嘉鱼县所辖,属又怀仁里。

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属第一自治区(鱼岳区)。

1930年分属三县。

汉阳属地为姚泗乡。

1941年为姚荻乡。

1930年沔阳属地为平林乡。

1930年嘉鱼属地田家口属二区鱼岳镇。

1946年属鱼岳区。

1949年5月统属嘉鱼县第三区姚坪乡。

1950年属嘉鱼县姚坪区。

1951年属洪湖县三区。

1956年定名燕窝区。

1958年属燕窝公社。

1961年恢复燕窝区。

1975年改称燕窝公社。

1984年复为燕窝区。

1987年改为燕窝镇至今。

隋开皇十七年(597)属汉津县。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属沔洲汉阳郡。

五代十国属吴和南唐。

宋初,属荆湖北路汉阳军。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属湖广行中书省。

明洪武九年(1376)属湖广布政使司武昌府。

清康熙三年(1664)属湖北布政使司。

民国初年,属湖北省江汉道。

1949年属沔阳专署汉阳县。

1951年属孝感专署汉阳县。

1956年7月汉阳县新滩区大型、北洲、霍家、荻障5乡划入洪湖县燕窝区。

1958年9月成立新滩人民公社,辖大型、荻障、宋家、霍家四大队。

1961年5月改为新滩区。

1975年恢复新滩公社。

1987年更名新滩镇至今。

明嘉靖二十六年(1548)为“直埠湖泊所”驻地,属沔阳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5)峰口隶属于沔阳县咸宁乡。

清光绪年间(1875-1908)为沔阳县南乡。

民国时期(1912-1946)为沔阳县四区,辖6乡219保。

1947年12月属监沔民主政府第六区。

1949年5月,峰口解放,属沔阳县十区。

1951年6月,洪湖建县,峰口属洪湖县第五区,辖白庙、朱新场、简家口、土京口4乡,同设县辖峰口镇。

1958年9月设峰口人民公社。

1961年5月改为峰口区。

1975年3月并为公社。

1984年3月,永丰公社撤销,合并为峰口区。

1985年5月复置永丰区,峰口镇区合一。

1987年10月,分设峰口镇、白庙乡。

1988年改镇。

2001年2月,白庙镇并入峰口镇至今。

周(春秋·战国),属楚地。

秦、西汉,属州陵县。

东汉、三国,属州陵县。

晋、南北朝时未变。

至隋大业三年属沔阳县,经隋末、唐、五代未变。

宋、元及明初,属玉沙县。

洪武九年,属沔阳州。

1912年(民国元年)属沔阳县。

1927年—1947年(民国十六年至三十六年)属沔阳县第四区(峰口区)。

1950年属沔阳县第六区。

1951年属洪湖县第六区。

1956年改称洪湖县曹家嘴区。

1958年为曹市公社。

1961年为曹市区。

1975年复为曹市公社。

1984年恢复曹市区。

1985年改称为曹市镇至今。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府场属玉沙县咸宁乡;元至正十五年(1353),属沔阳府;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属沔阳;清光绪元年(1875)年间属沔阳州南乡;民国时期属沔阳县府场乡;1951年属洪湖县六区;1953年属曹家区府场乡;1958年属曹市公社府场大队;1961年属曹市区府场镇;1964年属府场公社府场镇;1975年属曹市公社府场乡;1983年属曹市区府场乡;1984年成立府场镇,为县辖镇;1987年为府场镇至今。

清光绪年间(1975-1908),分属沔阳州南乡。

1929年属沔阳县四区戴市、沙口乡。

1961年6月属洪湖县曹家嘴区、沙口区。

1958年属曹市公社、沙口公社。

1975年设立戴市公社。

1984年属戴市区。

1987年为戴家场镇至今。

瞿家湾夏商时期属古云梦泽。

西周属州国,楚属容城地。

汉高组元年(前206)属州陵县。

北宋乾德三年(965)属玉沙县。

宋熙宁六年(1073)属监利县。

宋元祐元年(1086)复属玉沙县。

清顺治元年(1644)属监利县。

清雍正元年(1723)属玉沙县。

清道光元年(1821)属监利县赵湖里。

民国初至1928年属监利县柳集区。

1929至1933年属监利县周老区柳戴乡。

1929年至1932年,属中共湘鄂西省沔阳县十一区瞿家湾乡。

1934年属监利县四区(分盐),1935年至1941年6月属监利县一区(毛家口)瞿新联保。

1941年7月至1942年5月,属监利县朱河区瞿家湾乡。

1942年6月至1949年4月,属监利县柳集乡。

1949年至1952年,属监利县口区瞿新乡。

1953至1955年,属监利县柳关区官窑乡。

1956年属监利县柳关区乐池乡。

1957年属洪湖县沙口指导组月池乡。

1958年9月属沙口公社月池管理区。

1961年5月属沙口区月池公社。

1975年属沙口公社。

1984年属沙口区瞿家湾乡。

1987年成立瞿家湾镇至今。

明朝正德十三年(1514)属沔阳州小沙口。

清同治元年(1862)属沔阳监利县小沙口。

清光绪元年(1875)属沔阳州南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3)分属监利县、沔阳县。

1951年6月为洪湖县七区(小沙口区)。

1958年属沙口公社。

1961年属沙口区。

1975年属沙口公社。

1984年属沙口区。

1987年属洪湖市沙口镇至今。

唐属沔阳县。

宋属玉沙。

清属沔阳州。

民国元年(1912)属沔阳县第四区。

1950年分属沔阳县10区、12区、16区。

1951年成立洪湖县时,分属四区、五区、七区。

1958年分属汊河口公社、峰口公社、沙口公社。

1961年分属汊河区汪庙公社、花鼓公社、郑道公社;峰口区洪善公社、中岭公社、黄丝南公社、简市公社;沙口区洪星公社、下新公社。

1975年分属永丰公社、万全公社。

1984年分属峰口区花鼓乡、永丰乡、简市乡、中岭乡、郑道湖镇;万全直属乡黄丝办事处、洪善办事处。

1987年分属万全镇、郑道湖镇、永丰乡。

1995年永丰乡改镇。

1996年郑道湖镇并入永丰镇。

2001年永丰镇并入万全镇。

清道光十二年(1832)开挖沙嘴河形成汊河口,属沔阳州咸宁乡。

清光绪年间(1875-1908)属沔阳州南乡。

民国元年(1912)属沔阳县南乡。

民国十八年(1929)属沔阳县四区汊河乡。

民国三十五年(1946)属沔阳县汊沟乡。

1950年属沔阳县16区(沙口)。

1951年6月属洪湖县第四区。

1957年设汊河指导组。

1958年设汊河口公社。

1961年改称汊河区,下辖郑道、花古、汪庙、水晶、黄家口、大岭、汊河7公社。

1975年以原水晶、汊河口公社与郊区小港公社、峰口区黄丝南公社5个大队合并为汊河口公社。

1984年复设汊河区。

1987年改称洪湖市汊河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