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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源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第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为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后属罗家乡。

合作社时由方家初级社转先锋高级社。

1958年成立高峰公社罗家大队,1961年划归罗家垦殖场,1964年改属罗家公社,1968年划入洪源公社罗家大队,1979年从罗家大队分出成立方家大队。

1984年建乡时建立方家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第七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后属洗马乡。

合作社时,洗马、西冲初级社转先锋高级社。

1958年成立高峰公社洗马大队,1961年属罗家垦殖场,1964年划归罗家公社,1966年又划入洪源公社,均为洗马大队。

1984年建乡时建立洗马村村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第五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先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后属洪源乡。

合作社时,由洪源,石家岭初级社转红星高级社。

1958年成立高峰公社洪源大队。

1961年划归罗家垦殖场,1964年改属罗家公社,1966年属洪源公社,均称洪源大队。

1968年改称红源公社红源大队。

1981年复名洪源大队,1984年建乡时建立洪源村村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第五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后属洪源乡。

合作社时,由大垅初级社转高峰高级社。

1958年属高峰人民公社洪源大队。

1961年划归罗家垦殖场,同年由洪源大队划出成立大垄大队。

1968年与红源大队合并,1971年划开仍称大垄大队,1984年建乡时成立大垅村村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第五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先后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及洪源乡。

合作社时,由桂花初级社转高峰高级社。

1958年属高峰人民公社洪源大队。

1961年属罗家垦殖场,1964年划归罗家公社,1966年改属洪源公社,均称大垄大队,1968年并入红源大队。

1971年复立大垄大队,1978年从大垄、飞山2个大队划出部分生产队成立桂花桥大队。

1984年建乡时建立桂花村村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第四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初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后属罗家乡。

合作社时,1958年属高峰人民公社鸣山大队,1961年划入罗家垦殖场,1964年改属罗家公社,1966年属洪源公社,1978年从鸣山大队划出成立李家大队。

1984年建乡时建立李家村村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第四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浮梁县郊区鸣山乡第四农会。

合作社时,由鸣山初级社转高峰高级社。

1958年成立高峰人民公社鸣山大队。

1961年属罗家垦殖场为鸣山大队。

1964年划归罗家公社仍称鸣山大队。

1966年改为洪源公社鸣山大队,1979年前管辖鸣山、飞山两个大队,1979年后并称为鸣山大队,1982年改大队为鸣山村村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第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先后属浮梁县第四区三龙乡、罗家乡。

合作社时,由罗家初级社转先锋高级社。

1958年成立高峰人民公社罗家大队。

次年划归罗家垦殖场,称罗家大队。

1964年属罗家公社,1968年属红源公社,1978年属洪源公社,均称罗家大队。

1984年建乡时改为罗家村村民委员会。

2014年撤乡改镇,为洪源镇罗家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