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撤销原松林居委会、上庄村、骑龙村,合并设立松林居委会;2006年3月21日,撤销原松林居、黄莲村,合并设立松林居。 |
1984年5月,松林、丁台、庙林、新庄人民公社分别改建为松林、丁台、庙林、新庄乡人民政府,隶属松林乡;同年7月17日,松林乡改建为松林镇,隶属松林镇。 2003年12月,“撤办事处合并村居”。 撤销原中南村、石河村、小竹村,合并设立中南村。 |
1965年11月,撤新庄公社成立庙林公社,并将庙林公社由枫香区划入松林区。 1980年12月,复设新庄公社。 1984年5月,松林、丁台、庙林、新庄人民公社分别改建为松林、丁台、庙林、干堰、新庄乡人民政府。 同年7月17日,松林乡改建为松林镇。 1992年9月,以原松林区所辖丁台、庙林、干堰、新庄乡和松林镇合并置松林镇。 2006年3月21日,撤销原干堰村、岩林村、六井村,合并设立干堰村。 |
1958年9月初,隶属丁台人民公社。 同年11月,丁台人民公社改建为丁台管理区。 1961年9月,丁台管理区改建为丁台人民公社。 1984年5月,成立设立丁台村,隶属丁台乡人民政府。 1992年9月,以原松林区所辖丁台、庙林、新庄乡和松林镇合并置松林镇,隶属松林镇。 2003年12月,“撤办事处合并村居”。 撤销原大竹村、丁台村,合并设立丁台村;2006年3月21日,进一步完善合并村居,撤销原丁台村、来路村、半坎村,合并设立丁台村。 |
1965年11月,撤新庄公社并入庙林公社,并将庙林公社由枫香区划入松林区,隶属松林区。 1984年5月,庙林改建为庙林乡人民政府。 1992年9月,以原松林区所辖丁台、庙林、新庄乡和松林镇合并置松林镇。 2006年3月21日,撤销原干堰村、岩林村、六井村,合并设立干堰村。 |
1965年11月,撤新庄公社并入庙林公社,并将庙林公社由枫香区划入松林区,隶属松林区。 1980年12月,复设新庄公社。 1984年5月,新庄人民公社改建为新庄乡人民政府。 1992年9月,以原松林区所辖丁台、庙林、新庄乡和松林镇合并置松林镇。 2006年3月21日,撤销原新庄村、龙光村、菖蒲村、江东村,合并设立新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