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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占城镇各村社区情况介绍

大占城村在镇中部,为占城镇人民政府和大占城村委会驻地。辖区3平方千米。居民619户2410人,有许、崔等姓,多为汉族。此地,西周时名櫕茅。西汉时为萧何之封地。五代时更为櫕城,后演为酂城。又易为大酂城。1949年后简为大赞城、大占城。邻和庄、小占城、李连屯、北马营。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占城寺遗址。乡道009过境。

何张莫村在镇西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1.6千米。辖区1.7平方千米。居民205户880人,有王、何等姓,多为汉族。因地处石门河(原名沙鲤河)冲积带,遇风黄沙弥漫故名黄沙镇,为兵马屯居之地。后人居此名新安庄。据明朝屯田制度,将军民结合之地编制为张麻小营之营盘庄,因村人何姓居多,何家张麻。民国初年,简为今名。邻北马营、大占城、宋张莫、张莫桥。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乡道009过境。

宋张莫村在镇西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2.2千米。辖区面积0.5平方千米。居民95户360人,有张、贾等姓,多为汉族。明初宋陈两姓由洪洞县迁此建村,分居两处,故名双合巷。据明朝屯田制度,将军民结合地编制为张麻小营之营盘庄,因村人马姓居多易名马家张麻。因村宋姓居多,名宋家张麻。民国初年简为今名。邻何张莫、李连屯、马张莫、陈张莫。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村道连接黄马线。

陈张莫村占城镇西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2.6千米。辖区0.7平方千米。居民110户420人,有陈、孙等姓,多为汉族。明初陈宋两姓由洪洞县迁此,分居两处,故名双合巷。据明朝屯田制度,将军民结合之地编制为张麻小营之营盘庄,因村人均姓陈,名陈家张麻。民国初年简为今名。邻宋张莫、李连屯、马张莫、南流。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村道连接黄马线。

马张莫村镇西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3千米。占城镇辖。辖区1平方千米。居民214户760人,有马、赵等姓,多为汉族。马氏家谱载:明万历八年马鉴由洪洞县迁此,名马家巷。据明朝屯田制度,将军民结合地编制为张麻小营之营盘庄,因村人马姓居多易名马家张麻。民国初年演为马张莫。邻陈张莫、李连屯、张莫小营、南流。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马氏宗祠。乡道009过境。2016年为新乡市文明村。

张莫小营村在辉县市区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2千米。辖区0.87平方千米。居民178户680人,有岳、李等姓,多为汉族。明初实行军民屯田制,命张麻在此率兵军屯,后形成村庄,取名张麻小营。民国初年以音演为今名。邻马张莫、北靳村、后屯、南坦。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乡道009过境。2018年为新乡市文明村。

陶村村在镇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3千米。辖区2.4平方千米。居民343户1480人,有陶、曹等姓,多为汉族。依桃园建村,取名桃花镇。民国初年村人曹保义、曹发荣等取吉利之意更为陶村。邻小占城、师庄、北靳村、李连屯。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陶村遗址。村道连接黄马线。

李连屯村在镇西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3千米。辖区1平方千米。居民135户660人,有张、吕等姓,多为汉族。明初,李连在此建村屯田,故名。邻大占城、陶村、张莫小营、陈张莫。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村道连接黄马线。2018年为新乡市文明村。

北靳村在辉县市区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4.9千米。辖区2.2平方千米。居民359户1330人,有周、曹等姓,多为汉族。明万历周孙两姓居此,以姓称周家庄、孙家庄,后改为周靳村、孙靳村。1949年后合为一村名北靳村。邻陶村、王庄、姚屯、张莫小营。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县道017线过境。

10、王庄村

王庄村在镇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5.1千米。辖区1.6平方千米。居民287户1170人,有何、王、贾等姓,多为汉族。明嘉靖南乐县县令王荣道在此建村,名王家巷。1949年后简为今名。邻师庄、南靳村、北靳村。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临县道017线、省道230线。

11、南靳村

南靳村在镇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6千米。占城镇辖。辖区1.6平方千米。居民410户1520人,有冯、徐、连等姓,多为汉族。明洪武连靳两姓由洪洞县迁此建村,名连靳村。清乾隆五十六年创建村东火神庙,咸丰初年于村东建青龙观。因庙宇墙壁红色,习称红庙靳村。1949年后,因与北靳村相对,改为今名。邻南小营、何庄、曹门口。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省道230线过境。

南小营村在镇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5千米。占城镇辖。辖区3.1平方千米。居民416户1710人,有周、于等姓,多为汉族。元末战乱,民离乡逃亡,明洪武,官员将返乡者集中于此,戍边种田,李善道先至此,以其名命村李善道小营。1949年后为别北小营,更为今名。邻师庄、获嘉县马营桥、南靳村、王庄。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省道230线过境。

13、师庄村

师庄村在镇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4千米。辖区2.6平方千米。居民625户2430人,有师、徐等姓,多为汉族。明洪武黄河水患,师姓由原阳县师寨乡师寨村迁此,名师庄。邻三卫营、南小营、王庄、陶村。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师庄遗址、师氏祠堂。县道017线过境。

小占城村在镇西南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1.8千米。辖区1.25平方千米。居民243户920人,有朱、张等姓,多为汉族。明洪武四年朱氏由洪洞县迁此建村,因在櫕城南,名南櫕城,后为与大櫕城相别更为小櫕城。1949年后简为今名。邻王官营、三卫营、陶村、大占城。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村道西接黄马线。

三卫营村在辉县市区占城镇部,距镇人民政府驻地3.7千米。辖区4.4平方千米。居民751户3030人,有陈、郭等姓,多为汉族。北宋将军杨景与部将焦赞、孟良抗辽曾在此屯兵扎营,得名三卫军营,明初简为三卫营。邻王官营、沟西庄、师庄、小占城。1959年由获嘉县划归辉县主产玉米、小麦。收入以务工、务农为主,养殖家畜家禽,年人均2000元。有卫生室、健身场所。有三卫营遗址。县道017线过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