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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连山,禹、夏时期属幽州地;商、周时期属孤竹国地;春秋时期属燕国地;战国和先秦时期属辽西郡;两汉、三国时期属狐苏县、徒河县和乌桓地;两晋、南北朝时期属徒河县和广兴县;隋、唐时期属柳城县和营州泸河;辽、金时期属安昌县;明代在连山设驿站,称连山驿。

1906年7月(清光绪三十二年七月),清政府在冮家屯(今钢屯镇)设抚民厅,九月改锦西厅,隶属锦州府,连山为锦西厅管辖的第五区。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锦西厅属奉天省锦州府,1913年(民国二年),锦西厅改为锦西县,翌年省与县之间设道制,锦西县隶属奉天省辽沈道(今营口),1929年,奉天省改为辽宁省,废除道制,锦西县直属辽宁省,1931年11月九一八事变后,日伪将辽宁省改为奉天省,锦西隶属奉天省。

1932年1月16日,锦西县公署由冮家屯迁至连山,日伪满洲国成立后,4月1日,成立伪锦西县公署,隶属奉天省。

1934年(伪满康德元年)12月,成立锦州省,锦西县隶属锦州省。

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共产党接管辽西,设立中共辽西地委和辽西专员公署,锦西县属其辖区。

解放战争时期,锦西南部铁路沿线地区被国民党军队占领,至此,锦西县南部地区由国民党政府统治。

当时,共产党领导下的锦西县政府,转移到锦西西北部山区,中共锦西县委、县政府划归中共热东地委管辖。

1948年11月,锦西全境解放,中共锦西县委、县人民政府机关进入锦西县城。

1949年1月,成立辽西省,至1954年,锦西县隶属辽西省。

1954年,辽西、辽东两省合并为辽宁省,锦西县隶属辽宁省。

1956年,设立锦州专员公署,锦西县划归锦州专员公署管辖。

1959年,锦州专员公署撤消,成立锦州市,锦西县划归锦州市管辖。

1966年,恢复锦州专员公署,锦西县隶属锦州专员公署。

1968年恢复锦州市,锦西县隶属锦州市。

1985年4月,锦西县该为锦西市(县级),隶属锦州市。

1989年6月,国务院批准,原县级市锦西市升格为地级市,在原县级市锦西市的基础上设立连山区,隶属锦西市。

1992年,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连山区按县体制管理。

1994年9月,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连山区隶属葫芦岛市。

龙港区成立于1983年,当时称葫芦岛区,隶属于锦州市。

1989年划归升格后的锦西市。

1994年因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葫芦岛区随之更名为龙港区。

1995年,龙港区与省级开发区葫芦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并,成为集经济开发与行政管理于一体的特殊城区。

2006年3月,葫芦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龙港区分立,独立设立开发区管委会,由葫芦岛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但行政社会管理职能仍由龙港区行使。

同时,将毗邻兴城市双树乡部分区域划归龙港区管辖。

2007年10月葫芦岛经济开发区船舶制造配套园区开发建设,2010年11月更名为葫芦岛龙港海洋工程工业区,2018年1月更名为葫芦岛军民融合产业园区。

2016年6月,龙湾中央商务区(CBD)划归龙港区管理。

南票历史悠久。

古朴肃穆的沙锅屯古人类遗址洞穴,昭示着六七千年以前这里就有人类劳动、生息繁衍;玲珑剔透的沙锅屯金代石塔,体现着八百年前南票人的智慧、文明。

南票之名始于清代,据说清乾隆皇帝御批龙票(相似于现在的采矿许可),落在朝阳以南的称为南票,南票从古至今建制变革频繁。

南票1962年5月设镇级建制,隶属原锦西县。

1983年1月1日,建立锦州市南票区,将原属锦西县管辖的南票镇和沙锅屯公社划归锦州市南票区管辖。

1989年6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锦西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将锦州市南票区划归锦西市管辖,同时将原锦西市的暖池塘镇、缸窑岭镇、黄土坎乡划归南票区,称为锦西市南票区。

1994年9月20日,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南票区即随之更名为葫芦岛市南票区。

绥中古称杏林堡,明宣德三年(1428年),改为广宁前屯卫,中后千户所。

清初改为中后所,光绪28年(1902)建县后改称绥中。

“绥”是安定平静之意,“中”是截取中后所首字,绥中合并起来为永久安定的中后所。

199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锦西市更名葫芦岛市。

绥中县隶属辽宁省葫芦岛市。

2008年,绥中滨海经济开发区成立。

2012年1月,绥中滨海经济区更名为辽宁东戴河新区。

2010年12月,绥中县成为辽宁省首个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县。

2013年,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绥中县与兴城市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13]161号)文件,兴城市的大寨满族乡马圈村和东辛庄镇周石村,划归绥中县城郊乡管辖。

建昌一名源自北魏时期建德、昌黎二郡的首字。

因北魏时,建昌受建德、昌黎二郡管辖,故取其二郡的首字为名。

1946年建昌得到彻底解放,1989年由朝阳市划归葫芦岛市(1994年之前为锦西市)管辖。

建昌夏、商、周时期,分别为冀州、幽州和燕国领域。

秦、汉时属右北平郡。

汉末三国时期,岭上地区属鲜卑地,岭下归魏昌黎郡所辖。

晋代,岭上归鲜卑字文部所属,东岭下、南岭下属昌黎郡管辖。

南北朝时期属建德郡管辖。

隋、唐时,分属柳城郡和河北道营州。

宋代,岭上地区属“辽国”潭州龙山县,岭下地区属隰洲海滨县。

元朝时,属辽阳行省大宁路。

明朝,属京师大宁都司营州中屯卫,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大宁都司迁往侏定,建昌一带基本荒废(后名蒙古部牧场)。

清朝时,先后属喀左旗、承德州。

1914年,民国政府统一全国行政区划名称,因建昌与江西建昌重名,故改建昌县为塔沟县,后又改为凌源县。

日伪统治时期改为凌南县,后又复名建昌县。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我党在建昌组建了凌源县,今建昌当时为六区。

1946年,建昌得到彻底解放,属中国共产党“18地区”(前身为热东地区)。

1948年,属热河省十八专属区。

1956年,随朝阳地区划归辽宁省。

1989年由朝阳市划归葫芦岛市(1994年之前为锦西市)管辖。

兴城历史悠久,据仙灵寺、狐仙洞等古遗址发掘出来的文物考证,远在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

殷商时代,兴城属孤竹国地;西周为燕北部山戎徒河地;战国属燕辽西郡地,秦袭之;汉代,初为柳城、徒河、海阳三县分辖,后为辽东属国地;三国时期,隶属魏昌黎郡宾徒县地;西晋属平州昌黎郡徒河县地;东晋十六国时,属前燕之平州昌黎郡宾徒、集宁二县分辖;南北朝时,属北魏营州昌黎广兴县地;隋为柳城郡柳城县;唐初属河北道营州柳城县,后属柳城、来远两县分辖;五代后唐时入辽,圣宗统和八年(990),置严州设兴城县;金袭辽制,仍设兴城县,隶锦州,西境为瑞州海滨县;元代废县,属锦、瑞二州分辖;明初属广宁前屯、中屯二卫地;宣德三年(1428)设宁远卫;清属锦州府宁远州;1912年属奉天省锦州府宁远州;1913年,改宁远州为宁远县;1914年1月,因与山西、湖南、甘肃等省之宁远县重名,乃复用辽时兴城县之名;1929年,改奉天省为辽宁省,兴城隶属于辽宁省;1934年,兴城改隶于锦州省;1945年,隶属冀热辽分区辽西专员公署;1949年属辽西省;1954年,辽西省撤销,置辽宁省,隶于辽宁省;1956年成立锦州专区,兴城归锦州专员公署领导;1959年,锦州专区撤销,归锦州市领导;1965年隶属锦州专署;1968年再次撤销锦州专署,仍属锦州市领导;1986年12月,批准兴城撤县建市;1987年,兴城撤县建市,取消兴城镇、钓鱼台镇、宁远乡,成立五个街道办事处,设四家屯乡;1989年6月隶属锦西市;2002年3月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进行区划调整,将原5个街道、5个镇、20个乡调整为7个街道、4个镇、17个乡;2003年9月按照《葫芦岛市调整村级规模实施方案》,将兴城市的339个行政村调整为244个,合并掉95个行政村;2007年5月,省政府批准将双树乡的双树村、老和村、兴北村、东砬村、东窑村5个村划入葫芦岛市龙港区,将东八里村划归古城街道管辖,将韩家村、干柴村划归城东街道管辖;兴城市辖7个街道、4个镇、16个乡;2010年,撤销菊花岛乡,设立菊花街道办事处;2013年5月,撤红崖子满族乡和海滨满族乡,设红崖子和徐大堡镇。

同年9月,设临海街道办事处,并将曹庄镇的老滩村、中兴村划归其管辖。

将大寨满族乡马圈村和东辛庄镇周石村划归绥中县城郊乡管辖;2014年8月,撤高家岭满族乡,设高家岭镇;2019年撤销钓鱼台街道,并入四家屯街道;撤销城东街道,分别并入古城街道、宁远街道;兴城市现辖7个街道、7个镇、12个民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