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由马安镇人民政府提出命名申请,报惠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
2015年由马安镇人民政府提出命名申请,报惠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
明末清初(1644年)称为下凉,后更名为下良。 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 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 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下良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 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改为下良乡。 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下良乡改为下良管理区;后改为下良村委会。 |
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 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柏田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改为柏田乡;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柏田乡改为柏田管理区;后改为柏田村委会,沿用至今。 |
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 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 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新乐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 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改为新乐乡。 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新乐乡改为新乐管理区;后改为新乐村委会。 |
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 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 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新群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 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改为新群乡。 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新群乡改为新群管理区;后改为新群村委会。 |
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马安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改为黄马安管理区;后改为马安村委会。 |
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黄严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改为黄棉乡;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黄棉乡改为黄严管理区;1999年改为黄严村委会。 |
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木棉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改为黄棉乡;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黄棉乡改为木棉管理区;后改为木棉村委会。 |
该村旧时称为白龙塘,后又改为白泥塘,建国后改为龙塘。 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龙塘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改为龙塘乡;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撤龙塘乡成立龙塘管理区;后改为龙塘村委会。 |
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 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 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横河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 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改为横河乡。 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合并为横河管理区;1998年撤区设村时,从横河管理区分划出新楼行政村,为新楼村委会。 |
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横河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改为横河乡;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撤横河乡成立横河管理区;后改为横河村委会。 |
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 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 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水贝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 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改为水贝乡。 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水贝乡改为水贝管理区;后改为水贝村委会。 |
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 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 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上寮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 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改为湖西潭乡上寮大队。 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从湖西潭乡分出成立上寮管理区;后改为上寮村委会。 |
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 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 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双寮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 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改为湖西潭乡下寮大队。 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从湖西潭乡分出成立双寮管理区;后改为双寮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