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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岔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马家沟岔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马家沟岔生产大队,设立马岔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萝卜渠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萝卜渠生产大队,设立萝卜渠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马石畔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马石畔生产大队,设立马石畔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小寨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小寨生产大队,设立小寨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龙家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龙家沟生产大队,设立龙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设立牛家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牛家沟生产大队,设立牛家沟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冯家渠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冯家渠生产大队,设立冯家渠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大堡岔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大堡岔生产大队,设立大堡岔村民委员会,一直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续家湾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续家湾生产大队,设立续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师家坪生产大队,设立师家坪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槐树岔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槐树岔生产大队,设立槐树岔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芹园村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芹园生产大队,设立芹园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西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西沟生产大队,设立西沟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黄柏沟村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黄柏沟生产大队,设立黄柏沟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张石畔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张石畔生产大队,设立张石畔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