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平福乡 清代,属藤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藤县太平区。 1951年,属大坡区。 1958年,设英雄公社。 1961年,英雄公社改名平福公社。 1963年,改设平福区。 1968年,平福区复改为平福公社。 1984年,平福公社撤改为平福乡。 |
17、宁康乡 民国二十二年(1933)属太平区孟村乡、大塘乡。 民国三十一年(1942)孟村、大塘2乡合并称孟堂乡,以孟村、大塘各取一字并取“塘”的谐音“堂”得名“孟堂”,属藤县。 1951年属藤县第十二区。 1953年属藤县第五区。 1955年属大黎区。 1958年属秀成公社。 1962年属大黎区。 1968年属大黎公社。 1969年析置宁康公社,属藤县。 1984年8月改称宁康乡。 2005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宁康乡并入大黎镇。 2012年复置宁康乡,原宁康乡的富斗村划归大黎镇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