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武安镇辖治。 民国时期属益寿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属武安堰区所辖。 1951年5月划归新成立的刘集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称“协同九大队”。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归刘集区管辖。 1981年8月协同九大队更名为总督包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刘集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刘集镇管辖。 2001年3月,随刘集镇并入武安镇管辖至今;2002年有双堰村并入。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武安镇辖治。 民国时期属益寿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属武安堰区所辖。 1951年5月划归新成立的刘集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称“神龙山林场一大队”。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归刘集区管辖。 1981年8月神龙山林场一大队更名为花门楼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刘集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刘集镇管辖。 1987年9月撤区并乡,从刘集镇划出增设安集镇,归安集镇所辖。 2001年3月,随安集镇并入武安镇管辖至今。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武安镇辖治。 民国时期属益寿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属武安堰区所辖。 1951年5月划归新成立的刘集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属刘集公社“神龙山林场二大队”。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归刘集区“神龙山林场二大队”管辖。 1981年8月神龙山林场二大队更名为廻龙寺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刘集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廻龙寺村管辖。 1987年9月撤区并乡,从刘集镇划出增设安集镇,归其所辖。 2001年3月,随安集镇并入武安镇管辖至今。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武安镇辖治。 民国时期属益寿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属武安堰区所辖。 1951年5月划归新成立的刘集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称“陈家湾大队”。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3年,归刘集区管辖。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刘集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刘集镇管辖;2001年3月,随刘集镇并入武安镇管辖至今。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咸宁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益寿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属武安堰区所辖。 1951年5月划归新成立的刘集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称“安集四大队”。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归刘集区管辖。 1981年8月安集四大队更名为洪山寺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刘集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刘集镇管辖。 1987年9月撤区并乡,从刘集镇划出增设安集镇,归安集镇所辖。 2001年3月,随安集镇并入武安镇管辖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