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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溪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姚圩区泗溪乡,1952年属姚圩区龙溪乡,1956年由桥头,湖背、枥湖、钟溪四个初级社组成枥湖高级社,由拣家坊两个初级社组成拣家坊高级社,由泗溪两个初级社组成泗溪高级社,属泗溪乡。

1958年泗溪乡并入姚圩公社,枥湖、拣家坊、泗溪3个高级社合并成立龙溪大队,属姚圩公社,1961年3月从姚圩公社分出,成立泗溪公社,龙溪大队更名为泗溪大队,属泗溪公社。

1966年泗溪大队分设楼下大队,1968年楼下大队并入泗溪大队。

1972年复设楼下大队。

1984年春改设为泗溪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姚圩区泗溪乡,1952年属姚圩区西潭乡,1956年由红星、卫星、和平、明星初级社组成明星高级社,属泗溪乡。

1958年泗溪乡并入姚圩公社,成立明星大队,属姚圩公社。

1961年3月泗溪公社从姚圩公社分设,明星大队分设城头大队,属泗溪公社。

1984年春改设为城头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姚圩区泗溪乡,1952年属姚圩区西潭乡,1956年由红星,明星、卫星、和平四个初级社组成明星高级社,属泗溪乡。

1958年泗溪乡并入姚圩公社,成立明星大队,属姚圩公社。

1961年3月姚圩公社分设泗溪公社,明星大队分设城头大队,属泗溪公社。

1968年明星、复兴、西江三个大队合并成立联合大队,1972年联合大队分设为明星、复兴、西江大队。

1984年春改设为明星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姚圩区泗溪乡,1952年属姚圩区西潭乡,1952年成立东兴,上保、胡家三个初级社,1956年转为复兴高级社,属泗溪乡。

1958年泗溪乡并入姚圩公社,成立西潭大队,属姚圩公社。

1961年3月从姚圩公社分设泗溪公社,更名为复兴大队,属泗溪公社。

1963年复兴大队分设复兴、西江两个大队,1968年复兴、西江、明星三个大队合并成立联合大队,1972年联合大队改设为复兴、西江、明星大队。

1984年春改设为复兴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姚圩区泗溪乡。

1952年成立经丰,四合初级社,属姚圩区西潭乡。

1956年转为复兴高级社,属泗溪乡。

1958年泗溪乡并入姚圩公社,成立西潭大队,属姚圩公社。

1961年并入为复兴大队,属泗溪公社。

1963年复兴大队分设复兴、西江大队。

1968年西江、明星、复兴三个大队合并成立联合大队。

1972年联合大队分设西江、明星、复兴大队。

1984年春改设为西江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姚圩区泗溪乡,1952年属姚圩区双溪乡,1956年由后溪,双溪、沛塘三个初级社组成后溪高级社,属泗溪乡。

1958年成立后溪大队,属姚圩公社。

1961年3月从姚圩公社分出泗溪公社,属泗溪公社。

1968年后溪、珠坑大队合并成立友爱大队,1972年复设后溪大队。

1984年春改设为后溪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姚圩区泗溪乡,1952年属姚圩区双溪乡。

1956年由六言、彭家、红旗三个初级社组成珠坑高级社,属泗溪乡。

1958年泗溪乡并入姚圩公社,成立珠坑大队,属姚圩公社。

1961年姚圩公社分设泗溪公社,属泗溪公社。

1968年与后溪大队合为友爱大队,1972年撤销友爱大队,复设珠坑、后溪大队,1984年春改设为珠坑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姚圩区泗溪乡,1952年属姚圩区双溪乡,1956年由上龚、下龚、白湖、敖家四个初级社,组成双溪高级社,属泗溪乡。

1958年泗溪乡并入姚圩公社,成立白湖、均溪、敖家三个大队,属姚圩公社,1961年从姚圩公社分出泗溪公社,属泗溪公社。

1968年白湖、均溪、敖家三个大队合为团结大队,1981年地名普查时更名为均溪大队,1984年春改设为均溪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姚圩区泗溪乡,1952年属姚圩区龙溪乡,1956年成立稍堎高级社,属泗溪乡。

1958年泗溪乡并入姚圩公社,成立稍堎大队,属姚圩公社。

1961年,姚圩公社分设泗溪公社,属泗溪公社。

1968年楼下、稍堎大队并入泗溪大队,1972年分设稍堎大队,1984年春改设为稍堎村民委员会。

得名后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姚圩区泗溪乡,1952年属姚圩区龙溪乡,1956年成立龙尾洲高级社,属泗溪乡。

1958年泗溪乡并入姚圩公社,成立龙尾洲大队,属姚圩公社。

1961年3月泗溪公社从姚圩公社分设,属泗溪公社。

1968年与大力大队合并为卫东大队,1980年复设龙尾洲、大力大队,1984年春改设为龙尾洲村民委员会,属新溪乡。

2003年大力并入龙尾洲村民委员会。

得名后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姚圩区泗溪乡,1952年属姚圩区龙溪乡,1956年由新屋下、上房、下房、楼下四个初级社组成楼下高级社,属泗溪乡,1958年泗溪乡并入姚圩公社,成立龙溪大队,属姚圩公社。

1961年泗溪公社从姚圩公社分设,龙溪大队更名为泗溪大队,属泗溪公社。

1966年分设为楼下大队,1968并入泗溪大队,1972年复设楼下大队。

1984年春改设为楼下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