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为牙尕村民委员会,1958年文化大革命时称牙尕大队,1960年”文革“期间改为反帝大队革命委员会,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恢复原名牙尕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58年文化大革命时称麻尕大队,1960年文命期间改为反修大队革命委员会,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恢复原名麻尕村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 |
解放初为香沙村,1955年合作化时称香沙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改为香沙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为香沙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解放初为洛哇村,1955年合作化时称洛哇高级社,1958年公社化时改为洛哇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为洛哇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52年为哇龙村民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改为四科大队革命委员会,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恢复原名哇龙村民委员会。 |
1952年为比塘村民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改为上游大队革命委员会,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恢复原名比塘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1952年为建设塘村民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改为前进大队革命委员会,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恢复原名建设塘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解放初为曲卜藏村民委员会,1958年公社化时改为大队,1966年""文革""时改名红旗大队,革命委员会,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恢复原名曲卜藏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
"1952年为仁务村民委员会,1966年""文革""中将仁务、占群两村合并称为革命大队革命委员会,1968年改为仁务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时恢复原名仁务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 |
1952年为宗占村民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改为上游大队革命委员会,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恢复原名宗占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