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推荐 > 岳口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岳口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清代属岳口二衙下白湖村下三里(古称泰宁)。

民国时属天门县一区截河乡。

民国21年(1932年)天门县第二区(岳口区)区公所设于截河。

1950年起先后属岳口区、第七区、耙市区所辖截河乡。

1956年建有五星一、三农业合作社,属截河乡。

1957年春建五星一、三高级合作社。

1958年建五星一大队、五星三大队。

1964年两个大队合并组建新的五星一大队,先后属小庙公社截河管理区、小庙区截河公社。

1975年更名截河大队,划入汪场公社。

1979年划入白茅湖原种场。

1984年更名截河村,划入新堰区耙市乡。

1986年8月12日划归岳口镇,沿用至今。

清代属岳口二衙下白湖村下二里(古称永丰)。

民国时属天门县二区(岳口)金陈乡。

1950年先后属岳口区、第七区、耙市区所辖陈场乡、邹场乡、黑流乡。

1956年2月建民力、建设二个初级合作社。

1957年春建高级合作社。

1958年建有民力四大队和建设三大队,属小庙公社邹场管理区。

1961年属小庙区邹场公社。

1970年两个大队合并组建新跃一大队。

1975年属小庙公社陈场片、陈场管理区。

1981年更名为龚新垸大队。

1984年更名为龚新垸村,并建立村委会,属新堰区陈场乡。

1986年8月12日划入岳口镇至今。

于明末就已形成自然村落。

清代属岳口二衙下白湖村下二里(古称永丰)。

民国属天门县二区(岳口)金陈乡。

1950年起先后属岳口区、第七区、耙市区所辖陈场乡、邹场乡。

1956年辖区内建有民力、民主、新江十一社、丰岭八社等四个初级合作社,属邹场乡。

1957年合并为民力三、五两个高级合作社,属邹场乡。

1958年建民力三大队和民力五大队,属小庙公社邹场管理区。

1961年属小庙区邹场公社。

1970年两个大队合并组建新跃四大队。

1975年属小庙公社陈场片、陈场管理区。

1981年更名为横堤渡大队。

1984年更名为横堤渡村,并建立村委会,属新堰区陈场乡。

1986年8月12日年划入岳口镇,沿用至今。

清代,属岳口二衙下白湖村下二里(古称永丰)周河。

民国属天门二区(岳口)金陈乡。

1950年起先后属岳口区、第七区、耙市区所辖陈场乡、邹场乡。

1956年建有民力合作社8个,属邹场乡。

1957年组建建设二社、四社,属黑流乡。

1958年,两社组建建设二大队、四大队,属小庙公社邹场管理区。

1961年属小庙区邹场公社。

1963年属建设二大队,划入陈场林场,更名为天竺寺大队。

1964年天竺寺大队又划归邹场公社,复名建设二大队。

1970年两队合并组建新跃五大队。

1975年后隶属小庙公社陈场片、陈场管理区。

1981年更名为天竺寺大队。

1984年更名为天竺寺村,并建立村委会,属新堰区陈场乡。

1986年8月12日划入岳口镇,沿用至今。

清代属岳口二衙下白湖村下二里(古称永丰)。

民国时属天门县二区(岳口)金陈乡。

1950年属岳口区、第七区、耙市区所辖艾垸乡。

1956年建胜利一社、二社、高潮四社共三个初级合作社。

1957年合并组建胜利二社,属截河乡。

1958年建胜利二大队,属小庙公社截河管理区。

1961年隶属小庙区截河公社。

1975年划归汪场公社,更名为红寺埠大队。

1976年又划回小庙公社陈场片,更名为胜利大队。

1979年属小庙公社陈场管理区。

1981年更名为圣台寺大队。

1984年更名为圣台寺村,并建立村委会,属新堰区陈场乡。

1986年8月12日划入岳口镇,沿用至今。

清代时属岳口二衙南黄村南三里狮团。

民国时属天门县二区(岳口)金陈乡。

1950年先后属岳口区、第七区、耙市区所辖陈场乡、邹场乡、黑流乡。

1956年2月建初级合作社。

1957年春建高级合作社。

1958年至1959年初,名新江三大队,属小庙公社邹场管理区。

1961年属小庙区邹场公社。

1970年更名新跃二大队,属邹场公社。

1975年5月4日划归岳口镇管辖,更名为新江大队。

1981年更名为黄家滩大队。

1984年更名为黄家滩村,并建立村委会,2018年8月黄家滩村与窑农组合并,新建制村命名为黄家滩村。

清代,属岳口二衙南黄村南三里傅团。

民国时属天门县二区(岳口)陶林乡。

1950年先后隶属岳口区、第七区、耙市区所辖耙市乡。

1956年建有幸福一、二初级合作社。

1957年春后合并组成幸福第一高级合作社,属耙市乡。

1958年名幸福一大队,属小庙公社耙市管理区。

1961年属小庙区耙市公社。

1975年后属耙市片。

1979年属小庙公社耙市管理区。

1981年更名为荷花潭大队。

1984年8月12日更名为荷花潭村,并建立村委会,同年划入岳口镇,沿用至今。

清代属岳口二衙方乐村方四里(古称和平里)。

民国时属天门县、第一区、新堰乡。

新中国成立后,五龙先后属岳口区、第七区、耙市区所辖五龙乡。

1956年建有美满二社和美满三社,属新堰乡。

1957年春建美满第二、三高级合作社。

1958年建有美满二大队和美满三大队,先后属小庙公社新堰管理区、小庙区新堰公社。

1970年两个大队合并组建新的美满二大队,属新堰公社。

1979年属小庙公社新堰管理区。

1981年更名为五龙大队,属小庙公社新堰管理区。

1984年更名为五龙村,并建立村委会,属新堰区新堰乡。

1986年划归岳口镇管辖。

1987年属新堰乡。

2001年划归天门侨乡经济开发区侯口办事处。

2004年3月26日又划回岳口镇至今。

清代属岳口二衙方乐村方四里(古称和平里),民国时属天门县、第一区、新堰乡。

1950年先后属岳口区、第七区、耙市区所辖五龙乡。

1956年建美满一社和美满四社,属新堰乡。

1957年春建美满第一、四高级合作社。

1958年建美满一大队和美满四大队,先后属小庙公社新堰管理区、小庙区新堰公社。

1970年两个大队合并组建美满一大队。

1975年属新堰公社。

1979年隶属小庙公社新堰管理区。

1981年更名为杨李桥大队。

1984年属新堰区新堰乡,更名为杨李桥村,并建立村委会。

1986年划归岳口镇。

1987年又划回新堰乡。

2001年划入天门侨乡经济开发区侯口办事处。

2004年3月26日又划回岳口镇至今。

清代属岳口二衙方乐村方三里(古称泰平)谭家垸。

民国时属天门县二区(岳口)谭垸乡。

1950年起属岳口区、第七区、耙市区所辖新堰乡。

1956年建有联丰三社、四初级合作社,属新堰乡。

1957年春建联丰第三、四高级合作社。

1958年建有联丰三大队、四大队,属小庙公社新堰管理区。

1961年属小庙区新堰公社。

1964年两个大队合并组建新的联丰三大队。

1975年更名为幸福大队,属新堰公社。

1979年划入小庙公社。

1981年更名为徐越大队;1984年更名为徐越村,并建立村委会,属新堰区新堰乡。

1986年划入岳口镇。

1987年又划归新堰乡。

2001年划入天门市侨乡经济开发区侯口办事处。

2004年3月26日划回岳口镇至今。

清代属岳口二衙方乐村方四里(古称和平里)。

民国时属天门县、第一区、新堰乡。

1950年起先后属岳口区、第七区、耙市区所辖新堰乡。

1956年2月属初级合作社。

1957年属群建第二、三高级合作社。

1958年属群建二、三、五大队,隶属小庙公社新堰管理区。

1961年属小庙区新堰公社。

1964年由群建二大队五个生产小队与群建五大队五个生产队合并组建新的群建二大队。

1975年一、二、三、四、五小队单独划出,成立农科所,其余生产队更名为群建大队,属新堰公社。

1977年群建大队并入农科所。

1979年划归小庙公社,解散农科所,更名为群建大队,属小庙公社新堰管理区。

1981年更名为北堤大队。

1984年更名为北堤村,属新堰区新堰乡。

1986年划入岳口镇。

1987年划归新堰乡。

2001年划入天门侨乡经济开发区侯口办事处,并建立村民委员会。

2004年3月26日又划回岳口镇至今。

2018年,根据市行政村区划调整改革,将朱湾村、十丰村合并,新建制村命名为南湖新村,办公地点设在原十丰村村民委员会。

明朝洪武二年,建刘铁岭。

清代,属岳口二衙南黄村南三里(古称狮子里)。

民国时属天门县二区(岳口)陶林乡。

1956年有三个初级合作社。

1957年合并为健康第三高级合作社,同年更名为健康三社。

1958年为健康三大队,属小庙公社青华管理区。

1961年属小庙区青华公社。

1975年属小庙公社青华片、青华管理区。

1981年更名为刘铁岭大队。

1984年更名为刘铁岭村,并建立村委会,属新堰区青华乡。

1986年8月12日划入岳口镇。

2018年8月铁岭村与唐拐村合并,新建制村命名为刘铁岭村。

清代属岳口二衙南黄村南三里张湾团。

民国时属天门县二区(岳口)颜桥乡。

1950年先后属岳口区、第七区、耙市区青华乡。

1956年建有四个初级合作社。

1957年合并组建勇敢四高级合作社,属青华乡。

1958年名勇敢四大队,先后属小庙公社青华管理区、小庙区青华公社。

1975年属小庙公社青华片、青华管理区。

1981年更名为张越大队。

1984年更名为张越村,并建立村委会,属新堰区青华乡。

1986年8月12日划入岳口镇。

2018年8月张越村与洪寺庙村合并,新建制村命名为张越村。

清代属岳口二衙南黄村南三里(古称狮子)陶林垸。

民国属天门县二区(岳口)陶林乡。

1950年先后隶属岳口区、第七区、耙市区所辖小庙乡。

1956建有两个初级合作社。

1957年二社合并组建灯塔第五高级合作社,属小庙乡。

1958年为灯塔五大队,属小庙公社小庙管理区。

1961年属小庙区小庙公社。

1975年更名为小庙公社农科所,属小庙公社。

1981年更名为灯塔大队,属小庙管理区。

1984年更名为灯塔村,并建立村委会,隶属新堰区小庙乡。

1986年8月12日划入岳口镇,2018年8月灯塔村与程桥村合并,新建制村命名为灯塔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