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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兴隆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58年,人民公社大跃进由兴隆街居民及各村村民搬迁而来成为新建立的村,命名新村大队。

1988年枣阳撤县改市,枣阳县命名为枣阳市,新村大队改为新村,成立新村村民委员会,通过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人口不断增加。

2007年6月更名为新鑫社区。

1958年2月成立人民公社,此地命名为优良大队。

1979年兴隆镇原为兴隆公社,下设5个管理区。

1984年3月,全县设区建乡,兴隆公社当时划为兴隆区,下设6个乡镇。

1984年8月体制改革,大队改村,优良大队改为优良村。

2012年优良村更名为优良社区,沿用至今。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命名为白土坡大队;1976年白土坡大队改名为白土大队;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白土大队改名为白土村;2012年10月由枣阳市委组织批复成立白土社区居民委员会至今。

1947年解放后为乡的建制,此地属于兴隆乡管辖。

1951年此地为枣阳县第十二区管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以杨家楼命名成立杨楼大队。

1984年进行体制改革,杨楼大队改为杨楼村村民委员会,2012年杨楼村村民委员会更名为杨楼社区居委会至今。

民国初期,此地据说初始叫刘畈,此地属于枣阳县管辖。

民国初期至1947年,此地属于兴隆区管辖。

1947年冬解放后为乡的建制,此地属于兴隆乡管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命名为和平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和平大队改为刘畈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命名为柏树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柏树大队改名为柏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解放前为高照大队,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高照大队改为大西大队。

1984年3月,枣阳市全县设区建乡,兴隆镇当时划为区,大西大队隶属于兴隆乡。

1984年8月,进行体制改革撤区建镇,兴隆镇下设6个管理区,大西大队改为大西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兴隆管理区。

1996年1月撤管理区,下设办事处、总支六个,后来2000年进行机制改革,撤办事处保留总支,大西村隶属于兴隆总支至今。

民国初期,此地据说初始叫旗杆,此地属于枣阳县管辖。

民国初期至1947年,此地属于兴隆区管辖。

1947年冬解放后为乡的建制,此地属于兴隆乡管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命名为前进大队。

1981年根据国务院【1979】35号文件“一个县内生产大队名称不重名”及“生产大队名称一般按当地地名命名,不用序号命名”的指示精神,将前进大队更改为旗杆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旗杆大队改为旗杆村,并成立旗杆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1912年至1947年,大庙属于兴隆区管辖。

1947年冬解放后为乡的建制,大庙属于兴隆乡管辖。

1951年大庙为枣阳县第十二区管辖。

1958年,成立大庙大队归东风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大庙大队改为大庙村,成立大庙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兴隆镇所辖。

1947年冬解放后为乡的建制,亢老湾属于兴隆乡管辖。

1951年亢老湾为枣阳县第十二区管辖。

1958年,成立东风人民公社,同时成立亢老湾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亢老湾大队改为亢老湾村,成立亢老湾村村民委员会,亢老湾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兴隆镇所辖至今。

1958年2月,成立人民公社,命名为李家楼大队。

1962年,李家楼大队改为李楼大队。

1984年8月,体制改革,大队改村,李楼大队改为李楼村,沿用至今。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成立红花大队。

1962年以驻地红花店驻地属红花公社,红花大队隶属于红花公社所辖。

1984年体制改革,红花大队改为红花村,成立红花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兴隆镇所辖至今。

在1949年解放后,兴隆成立家民初级社,在土改的过程中,由农民公社领导小组要求解体办社。

在1958年大跃进号召下成立了柏湾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柏湾大队改为柏湾村,成立柏湾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兴隆镇所辖至今。

清朝康熙年间,此地据说初始叫乌金,康熙年间至民国初期,此地属于枣阳县管辖。

民国初期至1947年,此地属于兴隆区管辖。

1947年冬解放后为乡的建制,此地属于兴隆乡管辖。

1951年此地为枣阳县第十二区管辖。

1955年命名乌金管理委员会。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改名为乌金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乌金大队改为乌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民国初期,此地据说初始叫陈岗,此地属于枣阳县管辖。

民国初期至1947年,此地属于兴隆区管辖。

1947年冬解放后为乡的建制,此地属于兴隆乡管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命名为陈岗大队。

1984年,将陈岗大队改为陈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