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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1978年境域为城关公社;1982年撤城关公社改为城关镇;1984年黄山公社并入城关镇,改为邹平镇;2003年2月撤镇设街道办事处,邹平镇被划分为黛溪、黄山、高新3个街道办事处。

1978年境域为黄山公社,1984年撤公社设乡镇,黄山公社并入城关镇,改为邹平镇。

2003年2月撤镇设街道,邹平镇被划分为黛溪、黄山、高新3个街道。

1978年为乐礼公社,1982年5月改称礼参公社,1984年改为礼参乡,1995年4月撤销礼参乡改为礼参镇,2001年3月撤销礼参镇并入邹平镇,2003年2月撤销邹平镇划分为高新、黛溪、黄山3个街道。

原属长山县,1956年并入邹平县,1958年设好生公社,1966年好生、西董合并西董区,1968年复设好生公社,1984年置乡,1994年改镇。

2010年,撤销好生镇,设立好生街道办事处。

明清时期建村董家庄,原属长山县,1956年并入邹平县,1958年设立西董公社,1961年改为区,1968年恢复公社,1984年改为西董乡,1995年改为西董镇,2011年撤销西董镇,设立西董街道,沿用至今。

1911年隶属济南府。

自1914起隶属济南道。

1927年隶属山东省。

1936年隶属山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公署。

1943~1950年,长山县改为耀南县。

1950年4月,耀南县复名长山县,划属淄博专区。

1955年为官庄区。

1956年3月并入邹平县,1958年1月为长山乡,同年11月改为长山镇人民公社。

1961年5月成长山区。

1968年8月恢复长山公社,1984年改称长山镇。

明、清、民国直至1958年,皆属齐东县管辖。

民国初年,齐东县境划分为仁、义、礼、智四大区六十四分区,今魏桥镇当时为义字区,属齐东县西乡。

民国十八年,齐东县划分为六区122个乡,今魏桥镇的魏桥村、堂子村一带为朝阳乡,冢子村一带为伏生乡,范家一带为范孟乡,疯李一带为药李乡,弭家为新民镇以上属齐东县第四区,郭辛、西梁为郭梁乡,周家一带为周坡乡,田李靳一带为田李乡,苏家一带为苏印乡,辛店门一带为辛店乡,文南庄一带为文南乡,菅家一带为朱菅乡,东码头为东码头乡,西码头为西码头乡,大坡一带为大坡乡,老王庄属仇王乡,以上属齐东县六区。

只有南辛一个村属齐东县三区新村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惠民地区齐东县治所立于魏桥镇麻姑堂村,1952年确立魏桥为齐东县委县府驻地。

1956年,齐东县与高青县合并为齐东县,治所由魏桥迁往田镇。

今魏桥镇方域,小清河以南属西码头区,小清河以北属曹务区。

1958年,撤区设立人民公社,11月,高青县析出,齐东旧域并入邹平县。

魏桥人民公社属邹平县。

1961年,魏桥人民公社改为魏桥区,下辖路家等八个社区。

1984年,魏桥公社改为魏桥镇。

临池镇历史悠久,夏商为青州之城,周属齐国,秦为齐郡,汉置般阳县,辖临池之域。

解放前,淄川县辖南山涧村以南的乡域(含大临池村),南山涧北属长山县。

1955年,临池划归长山县第七区。

1956年临池乡改为临池人民公社。

1958年1月为临池乡,11月改为临池公社。

1984年改称临池乡。

1994年9月25日撤乡设镇,今称临池镇。

原属长山县,1956年并入邹平县,1958年设焦桥公社,1960年改区,1968年复设焦桥公社,1984年改焦桥乡,1995年经省政府批准改设焦桥镇。

10、韩店镇

清朝末年称伏生北乡,属邹平县。

民国初期废乡,伏生北乡改称第四区(即小店区)。

1933-1936年改为第六乡(小店乡)。

1937年改称第四区。

1949年改为清河区。

1958年改称为韩店公社。

1961年改为韩店区。

1962年春恢复区制,韩店区辖4小公社。

1966年并入城关区。

1968年改为韩店公社。

1984年改为韩店乡。

1994年9月撤销韩店乡,设韩店镇至今。

11、孙镇镇

镇府驻孙家镇,孙家镇为邹平县古城址,自西汉于此置邹平县,至宋景德年间迁至旧口村始废,历经千余年。

孙镇乡境域1929年为邹平县第六区,1933—1937年为第十一、十二乡,1938年为孙镇区,1949年称王伍区。

1955年又改称孙镇区。

1958年1月分为孙镇乡和辛辉乡。

同年11月,建孙镇、辛辉人民公社。

1959年11月合并称孙镇人民公社,1960年改成孙镇区,1968年8月,恢复孙镇人民公社,1984年改成孙镇乡。

1994年撤乡改孙镇。

12、九户镇

建九户镇自汉朝有考。

后汉时期属济南郡东朝阳县;南北朝属济南郡朝阳县。

隋开皇六年朝阳县改为临济县,九户之域又属临济县。

宋朝临济县折入邹平、章丘两县。

九户之域属邹平县。

元代将邹平、章丘两县各一部分成立齐东镇。

宪宗二年(1252)立齐东县,九户属齐东县。

明清两代九户均属济南府齐东县。

齐东县原治所赵岩口(今台子)。

光绪二十年被水淹,县治始迁至九户镇。

民国时期到建初期,均属山东省境域原属齐东县。

1949年为九户区,1958年11月份,齐东县撤销并入邹平县,建九户公社,1961年改区,1966年并入孙镇区,1968年复设九户公社,1984年改乡,1996年12月撤乡设镇。

13、青阳镇

明代邹平分六乡,青阳属醴泉乡的醴一里,醴二里,醴三里,醴十一里;清代邹平分八乡,青阳属范公乡;1918年邹平废乡划区,青阳为第二区;1931年至1937年梁漱溟在邹平搞乡村建设,将邹平划为七区十四乡,青阳为二乡;1938年至1948年又废乡沿用民初区划,将邹平划为七区,青阳又改叫二区,日军设区公所驻青阳店,国民党保安六团设区公所驻刘家村,八路军为便于抗日政权领导将青阳划为长山十区,属南邹长县管辖;1949年解放后青阳划归醴泉区;1950年又划归二区,区政府驻成五,后迁韩坊;1953年改叫石樊区;1956年邹平撤区并乡,青阳地面分为青阳乡和刘家乡;1958年成立青阳人民公社,公社驻地青阳店;1961年改公社为区,下辖五个小公社(青阳、耿刘、西窝陀、炭张、陈化);1962年2月13日炭张、曹庄、山陈、小坡又划归章丘县;1966年9月,青阳、明集合并归明集区;1978年为青阳公社;1984年秋改人民公社为青阳乡;1994年秋改为青阳镇。

14、明集镇

明集镇夏属邹侯国,商属营州,周属青州,战国属田齐,秦属齐郡,西汉、东汉、三国、晋属梁邹县,南北朝时属宋平原县,北魏属东平原郡,北齐属平原县,隋、唐、五代、宋、金、元、明均属邹平县,清属邹平县设醴泉乡,中华民国初年仍袭旧制。

1918年醴泉乡改为邹平县第五区,区公所设于明家集。

1931年邹平县定为乡村建设实验县,原第五区改为邹平实验县第八乡、第九乡、第十三乡,明家集乡为第八乡,乡学(政府机关)设在明家集。

1937年,政局混乱,八乡乡学解体。

1945年,抗战胜利,共产党领导的民族政府将邹平县第五区分为刘井区和明集区,1948年刘井区并入明集区,区公所设于明家集。

境域原为明集乡。

1950年9月,明集区改为邹平县第三区,1955年8月第三区复名为明集区,1958年明集区分为明集乡、郑马乡,区废。

今之明集镇为明集乡。

1958年10月,明集乡改为明集人民公社,1959年,郑马人民公社并入明集人民公社,1961年明集人民公社改名为明集区,1966年秋青阳区并入明集区。

1968年明集区分为明集、郑马、青阳三个人民公社,区废。

1982年改为明家集人民公社。

1984年明家集人民公社改为明家集乡。

1994年明家集乡撤乡改镇,设立明集镇。

15、台子镇

台子镇原为齐东县驻地,1928年为齐东县第三区。

1949年以后,第三区改为台子区。

1952年台子区改为齐东县第三区。

1956年齐东三区改为台子区。

1958年11月撤区建人民公社,同年齐东县并入邹平县。

1961年改公社为区。

1968年撤区建公社,1984年台子公社改为台子乡。

1995年4月台子撤乡设台子镇。

16、码头镇

1978年设码头公社。

1983年9月,码头公社改为码头乡。

1984年撤销公社,设立码头乡。

2002年4月,撤乡设镇,成立码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