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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2]

  国家园林城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1] 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
  2010年2月4日,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等要求,我部对2009年所有申报城市、县城和城镇组织了评审。综合现场考查和评审结果,决定命名重庆市等41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重庆市荣昌县等31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等5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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