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时期,为察哈尔右翼正黄旗的驻牧之地。
民国时期,为丰镇县三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集宁县、正黄旗等地解放,设为集宁县第四区,同时设平地泉乡。
1957年,设老平地泉乡,属集宁市郊区。
1958年9月,老平地泉乡改为东方红公社,下设9生产大队。
1964年8月,划归察右前旗,下设11生产大队。
1984年,改为平地泉乡。
1994年7月,平地泉乡改镇。
2001年,三号地乡并入平地泉镇。
2006年9月,固尔班乡并入平地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