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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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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所在区域最初见诸史籍的民族为东胡。

战国末期,东胡与匈奴同时兴起。

西汉初期,东胡被匈奴冒顿单于击败,部众逃散,其中主要的两支分别逃至乌桓山和鲜卑山,从此便以乌桓族和鲜卑族出现于史册。

三国两晋时期,大兴安岭东西皆为鲜卑人的辖区和势力范围。

南北朝时期,大兴安岭以东分布着乌洛侯等室韦诸部。

隋朝时期,根河所在区域为室韦民族领地。

在边远地区设立羁縻府、州予以管理。

唐朝时期,在室韦地区设室韦都督府,并任命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为都督。

今嫩江流域及大兴安岭内外均纳入唐朝版图。

大兴安岭以西地区曾先后被突厥人和回纥人占领过,为突厥汗国和回纥东部边地。

五代十国时期,岭西地区逐渐成为乌古敌烈及塔塔儿人的驻地,大兴安岭岭东地区成为契丹人的势力范围。

辽朝时期,疆域东到日本海,西至阿尔泰山,北到额尔古纳河、大兴安岭一带,南到河北省南部的白沟河。

大兴安岭岭东地区归上京道东北路招讨司管辖,大兴安岭岭西归乌古敌烈统军司管辖。

金朝时期,大兴安岭岭东地区归蒲与路管辖,大兴安岭岭西地区归东北路招讨司所辖。

蒙古太祖九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草原后,大兴安岭岭西为其大弟弟拙赤·哈萨尔和二弟合赤温·额勒赤、三弟贴木哥·斡赤斤及德薛禅家族的封地;大兴安岭岭东地区后来也逐渐成为贴木哥·斡赤斤的封地。

今黑山头镇古城遗址即拙赤·哈萨尔故都。

元朝初期,呼伦贝尔地区仍为诸王封地。

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乃颜、哈丹叛乱平定后,诸王封地纳入行省,大兴安岭岭东地区划入中书行省泰宁路、辽阳行省山北辽东路和黑水府达达路,大兴安岭岭西地区划入岭北行省和林路。

明朝初期,北元(蒙古汗国)退守蒙古草原,并以察哈尔部为宗主部继续统治蒙古草原,呼伦贝尔为北元东境。

明正统四年(1439年),大兴安岭东麓为阿鲁科尔沁部牧地,四子、乌拉特、茂明安三部牧地在大兴安岭以西直至尼布楚的广阔草原上。

十五世纪初,明王朝在边境地区设置都司、卫所进行控制。

呼伦贝尔地区由奴尔干都司下设的一些卫所管辖。

岭东由布尔哈卫、阿伦卫等管辖,岭西由斡难河卫、坚河卫、哈刺孩卫及海刺儿千户所管辖,根河地区为坚河卫管辖。

明崇祯三年(1630年)至明崇祯六年(1633年),居住在呼伦贝尔地区的阿鲁科尔沁、乌拉特、四子、茂明安部先后归服后金。

后金天聪九年(1635年)前后,按照后金政权的指令,生活在大兴安岭岭西地区的乌拉特、四子、茂明安三部陆续向西南迁移至乌兰察布草原,阿鲁科尔沁部前往赤峰市。

清顺治年间,沙俄军队入侵中国黑龙江流域的广大地区,世代居住在那里的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族人民被迫迁至黑龙江南岸的嫩江流域居住。

为了加强管理,清王朝将达斡尔人编为3个“扎兰”,将鄂温克人编为5个“阿巴”,直属清中央政府藩院。

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清王朝在嫩江西岸宜卧奇后屯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设副都统总管。

《中俄尼布楚议界条约》签订,确定额尔古纳河东岸属中国,西岸属俄国。

清雍正五年(1727年),沿额尔古纳河设置18座卡伦,管理边务和内政,并设呼伦贝尔副都统府。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吉拉林设治局,管理境内行政、边务事宜。

民国九年(1920年),设室韦县和奇乾设治局。

民国十年(1921年),奇乾设治局改奇乾县。

民国十九年(1930年),室韦县府由吉拉林迁至河坞(今苏沁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2月,伪满洲国民政部将室韦、奇乾二县划归伪兴安北省管辖。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月1日,伪满洲国取消室韦县和奇乾县,改为办事处。

同年7月12日,将原室韦县境划为额尔古纳左翼旗(称东额旗),旗公署设于奈勒穆图(今三河镇);将原奇乾县境划为额尔古纳右翼旗,旗公署设于吉儒穆图(今奇乾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9日,伪满政权垮台。

同年8月10日,苏联红军进驻三河街并成立了维持会。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经呼伦贝尔自治政府批准,成立了额尔古纳左翼旗公署和额尔古纳右翼旗公署。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中国共产党派呼伦贝尔工作团进驻三河街。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2月16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将额尔古纳左、右翼两旗合并为额尔古纳旗。

旗政府设在三河街(今额尔古纳市三河镇)。

1961年8月,额尔古纳旗政府迁至根河镇,接收了原喜桂图旗代管的根河、好里堡、得耳布尔、金河、牛耳河5个镇和阿龙山、满归2个地区。

1966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额尔古纳旗,设额尔古纳右旗和额尔古纳左旗。

额尔古纳左旗政府设在根河镇。

1969年8月1日,额尔古纳左旗随同呼伦贝尔盟划入黑龙江省。

1979年7月1日,额尔古纳左旗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1994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额尔古纳左旗,设立根河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