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8000年前,奈曼境内发现兴隆洼文化。
春秋战国时期,奈曼与燕国北部边郡相邻,生存在这里的民族有东胡族和山戎族,两个民族以老哈河为界,山戎族在河阴,东胡族在河阳。
战国时期,修建的燕长城将东胡族和山戎族隔开,山戎在长城内,东胡在长城外。
秦朝时期,奈曼地域为辽西郡北境属东胡游牧地。
西汉初期,为幽州刺史部辽西郡北境,属乌桓地。
东汉时期,属鲜卑、乌桓族地,仍在辽西郡北境。
三国魏时期,在幽州昌黎郡北部,已亦鲜卑人所据。
东晋时期,契丹人入据此地。
南北朝时期,亦属契丹领地。
隋朝时期,为辽西郡北境。
唐朝初期,为河北道营州都督府辖地,后属松漠都督府。
五代十国时期,为契丹龙化州属地。
辽朝时期,其地为兴中府北境,隶于上京道临潢府。
金朝时期,属北京临潢府路辖区。
元朝时期,为辽王封地,后为中书省宁昌路政区,蒙古人入据。
明朝时期,划为大宁都指挥使司大宁卫辖地,后授予兀良哈三卫。
16世纪中叶,察哈尔东徙后,被其所并,分封为元太祖十九世孙额森伟征做为领地,以奈曼为所部号,为察哈尔八鄂托克之一。
后金天聪元年(1627年),奈曼部脱离察哈尔林丹汗统治,归附后金。
清崇德元年(1636年),该部划为一旗,袭用原名为“奈曼旗”。
清顺治初年,钦定会盟制,奈曼旗始属昭乌达盟。
民国三年(1914年),奈曼旗隶属于热河特别行政区昭乌达盟。
民国十七年(1928年),国民政府改热河特别行政区为热河省,奈曼旗遂隶属于热河省昭乌达盟。
东北沦陷时期,奈曼旗划归兴安西省管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3月,伪奈曼旗公署成立。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0月,伪满政府设兴安总省后,奈曼旗归其所辖。
抗日战争胜利后,治旗十年有余的伪奈曼旗公署解体。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东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奈曼旗由其兴南地区办事处辖之。
同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奈曼旗人民政府,隶属于哲里木省政府。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6月,奈曼旗属辽吉区行政公署哲里木盟政府(亦称第五专署)。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9月,归辽吉第一专署管辖。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2月,归辽北省第一专员公署所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转由新组建的辽北省第五专员公署(阜新地区)辖之。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复归辽北省哲里木盟政府所辖。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奈曼旗随哲里木盟由辽北省划入内蒙古自治区。
1953年3月,隶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行政公署。
1954年4月,撤销东部区行署,奈曼旗复隶于恢复建制的哲里木盟人民政府。
1969年7月,奈曼旗随哲里木盟划入吉林省。
1979年7月,奈曼旗随哲里木盟重归内蒙古自治区。
1999年1月,哲里木盟撤盟设市,奈曼旗隶属通辽市管辖,旗人民政府驻大沁他拉镇。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网站合作 我要供稿 |
联系我们: QQ:2642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