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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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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今乌拉特前旗地区,赵武灵王取河南(古黄河今乌加河以南)白羊王地之后,在乌拉山筑赵长城,置安阳城(治在今旗西南境)、九原城(今包头市西境)管辖阴山以南、乌拉山前后地,隶属云中郡。

秦朝时期,乌拉山以北为北假地,今旗境属九原郡辖地。

西汉时期,五原郡治所,一说在今包头市西郊哈德门故城址;一说在今旗黑柳子乡三顶账房古城址。

郡辖县治所在今旗境的有:五原县(治所在今旗东境)、宜梁县和东部都尉(治所在今旗南境)、成宜县(治所在今旗南境)、西安阳县和西部都尉(治所在今旗蓿亥乡),河目县(治所在今旗乌梁素海东),还有光录城(在今旗境东北小召门梁古城),副阳和田辟城邑(均在今旗南部)等。

东汉时期,在今旗境置有宜梁、成宜、西安阳等县,隶属五原郡。

三国到西晋时期,今旗境为拓跋鲜卑政权统辖。

东晋咸和二年(327年),今乌拉特前旗属后赵羯族石勒政权所置朔方郡管辖。

太和元年(366年),属氐族苻坚政权所置朔方郡管辖。

夏国龙升三年(409年),属匈奴铁弗赫连勃勃政权所置幽州北边地。

南北朝时期,今旗境属北朝,其东部地分属北魏所置怀朔镇(治所在今包头市固阳县百灵淖乡城库伦古城)镇辖;其西部地分属北魏所置沃野镇(治所曾在今旗苏独仑乡根子场附近)。

西魏大统十二年(546年),今旗绝大部地区属西魏沃野镇辖地。

周建德元年(572年),今旗绝大部地区属北周永丰镇辖东部地。

隋大业八年(612年),今乌拉特前旗旗境属五原郡管辖,并于今旗乌梁素海东南置大同城护守;乌梁素海东北有沃野城邑。

唐武德初年,今旗境属丰州。

贞观中期,属九原郡辖地。

天宝十二至十四年(753年—755年),筑天安军城(今旗境北阿拉奔附近)。

乾元时期,改名天德军城。

元和十五年(820年),在天德军城设置丰州都防御使,成为州之上的军政建制。

南吴天祐五年(908年),今旗境属晋,在今乌梁素海东置天德军管辖。

唐清泰元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34年—960年),今旗境属契丹辽政权统辖地。

辽朝时期,今旗境乌拉山北、乌梁素海以东地区隶属西京道天德军(治所在今乌梁素海东岸);乌拉山南、乌梁素海以西地区为西夏辖地。

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今旗境属西夏黑山威福军司统辖地区。

元至顺元年(1330年),今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大佘太镇以西地区属甘肃行省兀剌海路辖区;以东地区属中书省德宁路和大同路云内州地。

明朝初期,属东胜卫,属山西统领。

崇祯六年(1633年),乌拉特部在乌拉山、狼山一带驻牧。

清顺治五年(1648年),将乌拉特部及其牧地分编为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亦称西公、东公、中公旗),三旗的行政区域“在河套北,阴山狼山乌拉山之间”。

清朝册封鄂班为镇国公爵位,授札萨克职世袭掌理乌拉特前旗旗务。

乌拉特前旗区域在“黄河北岸最近南,约有乌拉山前后各地”。

清朝中期,由于蒙地放垦,汉民进入越来越多,形成农牧并营地区。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设置五原厅,统领后套地区,今旗境有关汉民事务归五原厅管理。

[20]民国三年(1914年),乌拉特前旗随乌兰察布盟划归绥远特别区。

民国十四年(1925年)7月16日,国民政府内务部批准,划出旗辖后套部分地区及大、小佘太、明安等地区,设置大佘太设治局。

民国二十年(1931年)8月,更名安北设治局。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为安北县。

[21]民国十八年(1929年),乌拉特前旗隶属绥远省乌兰察布盟;大佘太设治局直隶绥远省政府。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0月,今旗所属的西山嘴以东,乌拉山以北地区沦陷,归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后改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乌兰察布盟管辖;西山嘴以西后套地区归安北县管辖。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12月,安北县大部地区沦陷,并成立日伪安北县公署,归伪巴彦塔拉盟管辖,大佘太镇更名大安镇。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沦陷地区光复。

同年9月,安北县隶属绥远省新设置的绥西专员公署管辖。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绥远省政府地政局制《绥远省全图》中,乌拉特前旗西界与阿拉善旗接壤,西北到狼山南北西侧,东至安北县,西公旗王府在公庙子,属“旗县并存”“蒙汉分治”地区,隶属乌兰察布盟管辖。

这与《绥远通志稿》记述“前旗驻牧黄河北岸最近南,约乌拉山前后各地”基本一致。

[22]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19日,西公旗和安北县和平解放。

1950年4月7日,绥远省人民政府决定,将西公旗恢复乌拉特前旗,成立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驻公庙子,隶属乌兰察布盟人民自治政府。

同年5月1日,安北县人民政府成立,驻扒子补隆(今新安镇),隶属陕坝专员公署。

1953年8月,将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达拉特旗所辖的3个嘎查478户蒙民划归安北县管辖。

[23]1954年3月6日,乌拉特前旗和安北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分别隶属乌兰察布盟人民政府和河套行政区人民政府管辖。

同时,将乌拉特前旗第二努图克划归乌拉特中后联合旗;将乌拉特中后联合旗第七区划入乌拉特前旗。

同年10月1日,河套行政区人民政府与乌兰察布盟人民政府双方对边界线作出调整:乌梁素海东海畔和大退水、乌加河、杭锦后旗农牧分界为双方的行政区域界线,安北县的15个乡基本划入乌拉特前旗管辖。

1958年4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将乌拉特前旗由乌兰察布盟划归巴彦淖尔盟管辖;撤销安北县建制,其原辖区域并入乌拉特前旗行政区域,旗人民委员会驻新安镇。

[24]1960年7月,将乌拉特前旗划归包头市管辖。

1963年12月,将乌拉特前旗又划回巴彦淖尔盟(今巴彦淖尔市),旗人民委员会移驻西山嘴镇。

[25]2003年12月1日,撤销巴彦淖尔盟,设立巴彦淖尔市,辖原巴彦淖尔盟的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五原县、磴口县和新设立的临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