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8年,成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隶属东风公社管辖。
1959年5月,隶属马莲渠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2年5月,成立板桥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2年10月,将原吴忠公社管辖的秦桥大队秦渠南侧的梁湾子划归板桥公社管辖。
1969年10月,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公社革命委员会,板桥公社改为东方红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2年6月,撤销东方红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板桥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10月,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公社管委会。
1984年4月,恢复板桥乡人民政府。
2003年,行政区划调整,保留原板桥乡行政区域,将早元乡李闸渠村、罗家湖村、洼渠村、早元村行政区域合并到板桥乡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