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属灵武四区管辖。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全境设8个保,36个甲。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8个保合并为4个保。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吴忠解放。
1950年,由灵武县划出归吴忠市管辖;同时成立区人民政府,境内4个保依次改为一、二、三、四乡。
1952年,4乡合并为2乡,同时以传统地名为据,将原一、二、三乡分别易名为东塔寺乡、四旗粮乡和石佛寺乡。
1955年,3个乡先后成立了23个初级农业合作社;同年,将原3个乡合并为一个东塔寺乡。
1962年5月,改为东塔人民公社。
1984年,复为东塔寺乡。
2003年5月,区划调整,原东塔寺乡8个村和灵武市新华桥2个行政村合并为东塔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