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年(1913年),改宁夏府为朔方道(后又改宁夏道)隶甘肃省。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金积县成立,直属宁夏省。
1954年8月,宁夏省撤销,金积县划入甘肃省,归属吴忠回族自治州。
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金积县仍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管辖。
1960年10月,金积县撤销,辖地大部分划入吴忠市管辖。
金积成立金积堡人民公社,归属吴忠市。
1964年3月,金积堡公社分为金积公社、金积镇。
1984年,金积公社改为金积乡。
1986年,撤乡辖村划归镇,乡镇合并,为金积镇。
2003年2月,撤乡并镇,将原秦渠乡和马家湖乡人民政府撤销,并将其管辖的露田洼子村、郝渠村、大院子村、秦坝关村、大庙桥村、塔湾村、丁家湾子村、河渠拜村、油粮桥村、田桥村并入金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