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境隶属: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之前,尚未纳入中原王朝版图,为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牧地。
(公元前214年)秦将蒙恬率军修筑长城,在市境内当时黄河的东岸“筑浑怀障”,属北地郡辖。
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前后,中原大乱,市境复为匈奴所控制。
西汉:市境属北地郡,河东部分为富平县所辖,仍设浑怀障;河西部分设廉县。
东汉时期市境隶属未变。
中平元年(公元184年),中原大乱,市境为羌部落所据。
三国、两晋至十六国:市境被羌、匈奴等各族控制,建制无考。
南北朝:北魏(鲜卑)于故汉浑怀障地设“历城”,属薄骨律镇辖。
西魏市境属灵州普乐郡。
北周市境仍属灵州,河西部分为怀远郡怀远县地;于河东部分置历城郡建安县。
隋:市境属灵武郡。
河西部分为怀远县地;于河东部分仍设建安(后先后改称广、灵武)县。
唐:前期属灵州都督府灵州辖。
“安史之乱”前后为朔方道节度使辖区。
先天二年(713年)于市境河西(今姚伏镇)置定远军,后升为县;景福二年(893)升为警州。
五代:市境先后为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所控制,为灵武节度使(亦称朔方节度使、灵盐节度使)辖区。
后梁、后唐仍设警州;后晋天福七年(942年)将警州降为威肃军。
后汉、后周建制无考。
北宋:市境属陕西路灵州辖,置定远镇。
至道年间(995-997)改设威远军。
西夏:宋咸平四年(1001年),定远镇为党项羌族攻占。
西夏景宗大庆元年(1036年),定远镇被改为定州,并设定远县。
宋天圣二年(1024年)于州境筑省嵬城。
元:市境属甘肃行中书省宁夏府路,仍置定州。
明:市境属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宁夏卫。
永乐初年(1405年前后)筑平虏城(今平罗县城关镇),后改平虏守御千户所。
弘治年间(1500年前后)市境河东部分蒙古部落控制;嘉靖二十年(1541年)筑北长城后,河西北长城以北地区亦蒙古部落所据。
清:市境属甘肃省宁夏府,将“平虏”改称“平罗”。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蒙古鄂尔多斯部自河西移驻河东;雍正二年(1724年),升平罗所为县;不久,先后沿黄河滩地设置新渠县(今平罗县姚伏镇附近)、宝丰县(今平罗县宝丰镇)、乾隆三年(1739年)地震城毁,二县复并于平罗县。
中华民国:民国初市境属甘肃省宁夏道(后先后改为朔方道、宁夏道、宁夏行政区)。
1929年宁夏建省,平罗县为市境惟一的县级建制。
1941年于市境河西部分析置惠农县;在河东增设陶乐县。
1945年,于惠农县黄渠桥设“宁夏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平罗、惠农、陶乐、磴口4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9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进驻石嘴山,市境平罗、惠农、陶乐三县先后建立人民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市境属宁夏省。
1954年宁夏撤省与甘肃省合并,三县为甘肃省银川专署辖。
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3县由自治区领导。
1960年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惠农县、设立石嘴山市,由自治区管辖,市级机关驻石嘴山镇。
1972年2月,在大武口成立银北地区,石嘴山市被改为地辖市,与平罗、贺兰、陶乐3县同由银北地区领导。
1975年11月银北地区撤销,石嘴山市恢复由自治区直辖,并将平罗、陶乐两县划归石嘴山市领导,市级机关移驻大武口区。
1987年1月,撤销石嘴山市郊区、恢复惠农县,市辖3区3县。
行政建制沿革:1955年底,煤炭工业部为就近解决西北、华北地区新建厂矿企业的用煤问题,计划将贺兰山-卓子山的5个矿区连在一起,建成贺兰山煤炭基地。
由于石嘴山地处煤田集群中心,地理环境、交通条件较好,国家把石嘴山矿区定为“一五”期间全国10个新建矿区之一。
1958年9月8日,中共宁夏工作委员会批准建立中共石嘴山工作委员会;1959年1月10日,组建了石嘴山市人民委员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同年4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撤销惠农县,成立石嘴山市的请示报告》。
7月27日国务院复电同意。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第93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石嘴山市,撤销惠农县,将原惠农县的石嘴山等十个乡(镇)为石嘴山市的行政区域,其余地区划归平罗县”(国务院1960年议字10号文件)。
1960年3月27日-29日石嘴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石嘴山市宣告成立,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驻石嘴山镇。
1972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银北地区,石嘴山市由自治区直辖改为地区辖,市级机关仍驻石嘴山,行政区域不变。
1975年11月23日,国务院决定撤销银北地区,石嘴山市恢复由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迁至大武口区,平罗、陶乐两县改由市辖。
2004年撤销石嘴山区和惠农县,在其原有基础上成立惠农区,区政府驻北大街。
自此石嘴山市划分为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