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境内设富平县,为宁夏平原最早设置的县。
明代筑堡,名吴忠堡,属灵州守御千户所。
1929年改吴忠堡为镇,,属灵武县。
1949年9月吴忠全境解放,成立吴忠堡市,由宁夏省直辖;11月缩编为吴忠镇,归灵武县管辖。
1950年10月吴忠镇正式改为吴忠市,宁夏省直辖。
1954年4月,宁夏省河东回族自治区成立,辖金积、灵武、吴忠、同心四县市(1955年4月代管盐池县,12月正式管辖),并与吴忠市人民政府合署办公。
9月,宁夏省建置撤销,河东回族自治区隶属甘肃省。
1955年2月1日,河东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吴忠市人民政府分署办公。
4月28日,河东回族自治区更名为吴忠回族自治州。
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自治州撤销,吴忠市直属宁夏回族自治区。
1960年,撤销金积县,撤宁朔县改名为青铜峡市。
1963年撤销吴忠市、青铜峡市设立吴忠县和青铜峡县。
1972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银南地区,1973年4月设立银南行政公署,属自治区派出机构。
1983年撤销吴忠县、青铜峡县恢复吴忠市、青铜峡市。
1998年5月撤销银南地区和县级吴忠市,设立地级吴忠市,县级吴忠市改称利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