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为北地郡。
西汉今市境北部置眴卷县,属安定郡。
北魏属灵州鸣沙郡。
北周保定二年(公元562年)置会州(治今中宁县鸣沙)。
建德六年(公元577年)废州,置鸣沙镇。
隋置鸣沙县、丰安县。
唐万岁通天初置丰安军,属灵武郡(灵州)。
宋入西夏,今市境北部(今沙坡头区、中宁县)置应理县、鸣沙县、贺兰军;南部(今海原县境)置南牟会新城,北宋元符二年(公元1099年)复为宋地,以南牟会新城改置西安州(治今海城镇西西安州),属秦凤路。
元代市境北部设应理州,南部置置海喇都堡(今海城镇),属开成州。
明代市境北部分属宁夏卫、宁夏中卫;南部设海喇都营,属固原州。
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于故西安州置西安守御千户所,属固原卫。
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北部废卫改中卫县(含今沙坡头区、中宁和青铜峡部分地区),属甘肃省宁夏府。
南部设盐茶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裁厅设海城县,属固原州。
1913年北部属朔方道(俗称宁夏道)。
南部属甘肃省泾源道(后改甘肃省陇东行政区),1914年因与奉天省(今辽宁省)海城县同名,遂以海喇都原简为海原县。
1929年北部属宁夏省,1933年北部中卫县析置中宁县。
南部1950年属甘肃省平凉专区,1953年属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1955年属甘肃省固原回族自治州。
1954年宁夏并入甘肃省,北部遂改属银川专区。
1958年北部直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专区。
1970年南部属固原地区。
1972年北部属银南地区。
2004年设立地级中卫市,辖沙坡头区(原中卫县改设)、中宁县、海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