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22年8月,海晏县入选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022年4月,教育部确定海晏县为2021年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
2021年11月,海晏县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县(区)。
2021年9月,海晏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海晏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海晏县人口数量为3.77万人,位列海北州各县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位,位列青海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6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2790位。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海晏县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20年7月,海晏县被确定为青海省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2018年9月,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出炉,海晏县在列。
2017年5月,第一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名单发布,海晏县上榜。
2016年12月,国家民委命名海晏县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