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坞爬桥惨案纪念碑亭位于薛城区邹坞镇西北村,年代为近现代。2024年1月,被核定为枣庄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详细]
杀敌报国碑位于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政府驻地处,原碑于1946年立于镇北大石桥处,1985年迁至镇政府西侧路南,并加盖碑亭一座。碑高2米,宽0.7米,厚0.35米。碑体正面有“杀敌报国”四个大字,下款一行小字:“运河县全体群众立”。碑体背面有褚思惠烈士生平事迹,为当时峄县参议长孙倚亭先生撰文。2012年8月,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24年1月,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市级文物…[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