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用胡同十五号四合院位于西城区前公用胡同。三进四合院格局。占地面积6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余平方米。坐北朝南,大门居中。院内有北房5间,前带敞轩1间,戗檐砖雕图案为狮子绣球,房前东西各有太湖石1块,后院有北房3间并附东西耳房2间,东西厢房各3间,各房之间均有游廊相接。西跨院最前面存北房3间,两侧附耳房。原房前有假山,院西为花园。20世纪50年代后期,花园改建成平房,假山改作荷池,后又改建为仿古建筑。北房后面是以垂花门为首的内宅,院内有北房及东西厢房各3间,垂花门两侧墙上有什锦灯窗,院落最后为后罩房5间。东跨院位于中路和西路建筑的南端,建筑保存较为完整,一殿一卷式垂花门两侧为砖砌影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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