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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窦庄遗址
  窦庄遗址位于宝丰石桥镇寺门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 2016年1月22日窦庄遗址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详细]
宝丰讲武城遗址
  宝丰讲武城遗址位于宝丰县商酒务镇古城村。年代为东周至汉。 2016年1月22日宝丰讲武城遗址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详细]
商酒务榷酒遗址
  商酒务榷酒遗址位于平顶山市宝丰县商酒务镇商酒务村北,为宋至清代酿酒遗址,面积约30000平方米。商酒务在宋时为宛洛古道要冲,因该地属京西北路,临近京都开封,是著名的酒类制作和集散地。商酒务榷酒遗址内曾发现有烧酒锅灶、古井遗迹及大量钱币、汝瓷、钧瓷、酒坛、鸡腿瓶酒器残片等遗物。遗址大部为农田。据《星野图考》记载:“汝海应野多酒事,仪狄造酒汝海之南,应邑之野,取其水尔”。春秋时期《世本》载:“仪狄始作酒醪,以变五味”。战国末期《吕氏春秋》在“审分览第五·勿躬”篇里,列举了中国古代二十项创始发明,“仪狄造酒”是其中一项。汉代史书《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命仪狄作酒而美,献之禹,禹饮而甘之,遂…[详细]
叶陂(西陂)遗址
  叶陂(原称“西陂”)遗址位于平顶山市叶县龙泉乡寨底村西南200米,遗址整体呈“L”形,坝基宽约9米,最高处高约5米,最低处高约2.4米,遗址保存较为完整。东陂位于旧县乡旧县东北约3.5公里处,现仍可看出其大致轮廓。叶公治叶期间,兴水利、劝农桑,率民众修筑了大型的水利工程——叶公东西二陂。据清同治《叶县志》载:“东西二陂,方城山有涌泉东流,蓄之为陂,方二里,即西陂也。陂水散流,经叶县东南而北注澧水;澧水又东注叶陂,即东陂也。东陂最大,东西十里,南北七里,引水以溉民田。二陂并叶公诸梁所作,今遗址尚存,名水城。”叶公修筑的东、西二陂,一为蓄水排涝,一为引水浇田,因势利导,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征服自然的…[详细]
邶城遗址
  邶城遗址位于汤阴县境内瓦岗乡邶城村。邶城是历史上的邶国国都所在地。据《史记》、《水经注》及乾隆《汤阴县志》记载,周朝武王“封纣子武庚于邶。”另外,这里还是《诗经·邶风》的生发地。约公元前1057年,武王攻克朝歌后,举行了隆重的祭祀典礼,宣告周人正式继承殷商天命,建立西周王朝。为了控制商朝统治的中心地区,武王封商纣之子武庚于殷地邶城,让他以族长的身份继续统率殷商遗民。同时派自己的兄弟管叔、蔡叔、霍叔三人,留在殷地监督武庚,号称“三监”。周公旦经过一番“内弭父兄,外抚诸侯”的工作,安定好了内部之后,便亲率大军东征。东征军迅速诛灭了以武庚为首的殷贵族叛乱势力,杀掉了武庚和管叔,流放了蔡叔,霍叔被废为…[详细]
黎阳故城遗址
  黎阳城遗址位于浚县黎阳街道办事处河道村。年代为西汉至北宋。考古工作者对与黎阳仓关系密切的黎阳城遗址进行了系统的考古调查,调查面积100余万平方米,发现了黎阳城城墙、排水设施等相关遗迹,并采集到大量汉代至隋唐时期的陶瓷器物标本,尤其是隋唐时期的瓷器标本较为丰富,器形有碗、盘、豆、杯、执壶、罐等重要遗物。2012年5月,又对涉及黎阳城的相关调查区域进行了考古勘探。在距黎阳仓遗址东约600米处,首次确定了黎阳故城的范围和位置,明确了黎阳仓与黎阳城的相对位置关系。现已查明与黎阳城有关的遗迹有城墙、护城河、夯土台基、排水设施和道路等。初步探明黎阳城城池南北长2250米,东西宽800米,面积近200万平方…[详细]
新乡店后营遗址
  店后营遗址位于河南省新乡县大召营镇店后营村西的高台地上。南北长200米、东西宽200米,面积4万平方米。在遗址西北部断崖壁上的灰坑内发现有带孔石斧、彩陶罐、折腹罐、豆柄、板瓦等器物残片。纹饰有红色彩绘斜方格纹、弦纹、附加堆纹、绳纹、方格纹等。从器形和纹饰特征看,以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为主,晚期可延至汉代。该遗址的发现对研究新乡地区新石器时代至汉代的文化分布和承袭关系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详细]
木楼遗址
  木楼遗址位于沁阳市王召乡木楼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至周。 2016年1月22日木楼遗址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详细]
陆庄遗址
  陆庄遗址位于温县城东北张羌街道陆庄村南,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遗址。南北长250米,东西宽200米,面积约5万平方米,文化层厚约1.5米,采集的器物有罐、鼎、豆、鬲、石斧、石铲等。…[详细]
邸郃遗址
  邸郃遗址位于武陟县乔庙乡邸郃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战国。 2016年1月22日邸郃遗址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