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驻龙州领事馆旧址1996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被公布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法国驻龙州领事馆是两幢结构相同的法式二层楼房。楼房层高5米,单体长25.66米,宽15.2米,面积780平方米,两幢楼房总面积1560平方米。楼房地面铺着石板,屋顶覆以金属瓦片,中间两座旋转式楼梯和楼板均用枧木精制,四周开20只大拱门,拱门向内为2米宽的走廊,整个建筑坚固而别致。法国驻龙州领事馆设立之初,设领事1人,文案、医生各1人。1898年裁去正领事,只设一名副领事,以领事馆医生兼之,文案翻译改用中国人。民国9年(1920年),龙州副领事又改为正领事。民国11年11月,法属越南总督选派在河内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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