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以前,三庄境内的行政区划,无史料可考。
元代设巡检司,明、清代属观兰乡,民国元年设立三庄区,建国后因之。
1958年1月撤区,建三庄乡。
同年8月成立幸福人民公社。
1963年恢复三庄区,辖8处公社。
1971年3月分为三庄、竖旗山两个人民公社。
1985年,改三庄人民公社为三庄镇,辖36个行政村;改竖旗山人民公社为竖旗山乡,辖26个行政村。
1992年12月7日国务院批准建立县级行政区,同时建立东港区三庄镇人民政府,辖36个行政村,4.4万人。
2000年12月将原竖旗山乡划为三庄镇,至此三庄镇辖62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