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境域为活沟社、石桥社所辖。
1941年,将马山、牡丹池、埠阳等48村划属四县边联办事处所辖。
1943年,分属温河县高桥(五区)、板桥(八区)区,将里峪、外峪、孙家峪等6村划属双山县所辖。
1946年,板桥区与高桥区合并,为费县五区。
1948年,属费县高桥区。
1950年,属费县五区。
1958年,划为高桥、郝家村两乡;秋,成为石井人民公社;冬,改为石井区。
1971年6月,又改为石井人民公社。
1984年秋,改为石井区。
1985年,撤区并乡,将郝家村总支(下辖12村)划属郝家村乡,将原石井区改为石井乡。
2001年11月,撤乡设石井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