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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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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境域北部属牟国地。

周朝,境域北部属牟子国地。

西汉时期,境域北部属牟县。

隋朝,境域北部属嬴县,南部(黄庄、寨子一带)属新泰县。

唐朝,境域北部属莱芜县,南部属新泰县。

宋朝初,境域南部属新泰县,后属蒙阴县。

明朝至清朝,境域北部属莱芜县东乡,南部属蒙阴县北一区。

清末民初,乡、保及区、社建制取消,县下设区,区辖乡(镇)。

境域北部绝大部分属颜庄区(莱芜四区),辖3个镇、13个乡,即:颜庄、郑王庄和清泥3个镇,黄花、南冶、红埠岭、岔河、澜头、埠东、沈家崖、里辛、玥庄、逯家庄、棋山、牛山和潘家沟13个乡,共计136个自然村。

境域南部,清宣统三年(1910年)为蒙阴县北一区,1921年为黄庄区,1933年属蒙阴县七区。

1939年3月,境内的颜庄区(四区)属泰山特委直属县;10月直属县撤销。

1941年5月,莱芜县划为莱北县、莱东县和莱南县,颜庄区分为南冶、清泥、棋山和黄花4个小区,其中境内的清泥区属莱南县,棋山区、黄花区属莱东县;9月莱南县改称新甫县,11月黄花区并入棋山区,归新甫县。

后南冶区、清泥区合并为颜庄区。

1944年7月,颜庄区、棋山区划归新泰县。

1945年10月,莱北、莱东和新甫三县合并,恢复莱芜县原建制,颜庄区划归莱芜县。

1939年1月,境内黄庄区划归新泰县。

1940年4月,划归蒙阴县。

1941年9月,又划归新蒙县。

1942年8月,黄庄区与张庄区合并为张黄区,划归博莱县;寨子乡划归新甫县。

1944年4月,黄庄区划归蒙阴县;7月寨子乡划归新泰县翟镇区。

1945年7月,黄庄区从蒙阴县析出归属沂源县,为沂源六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下设乡,乡辖村,境内设有莱芜县颜庄区、沂源县黄庄区2个区,以及隶属新泰县翟镇区的寨子、庙子2个乡,共14个乡。

其中,颜庄区有颜庄、港里、清泥、埠东、澜头、里辛、郑王庄和棋山8个乡,黄庄区有黄庄、王家庄、上峪和丈八丘4个乡。

1958年3月,撤区并乡,境域包括颜庄乡、郑王庄乡(属莱芜县)及黄庄乡(属沂源县)、寨子乡(属新泰县);9月至10月,乡改设为人民公社,境内有黄庄、颜庄和郑王庄3个人民公社,寨子乡所辖22村隶属新泰县翟镇人民公社。

1959年2月,颜庄人民公社、郑王庄人民公社合并为颜庄人民公社。

1962年3月,人民公社以下设管理区,村改称生产大队,境域有13个管理区156个生产大队,包括颜庄人民公社下设的颜庄、清泥、里辛、郑王庄、棋山、澜头和港里7个管理区92个生产大队,黄庄人民公社下设的黄庄、王家庄、上峪和丈八丘4个管理区42个生产大队,翟镇人民公社所属的寨子、庙子2个管理区22个生产大队。

1983年8月30日,莱芜县改设为莱芜市(县级市),境内颜庄公社遂改为莱芜市颜庄公社。

1984年3月起,进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销人民公社。

境内设有颜庄办事处隶属莱芜市;黄庄区隶属沂源县;寨子乡、庙子乡2个乡隶属新泰市。

共13个乡(镇),其中颜庄办事处有颜庄镇、城子坡镇、西港乡、澜头乡、里辛乡、郑王庄乡和棋山乡7个乡(镇),黄庄区有黄庄乡、王家庄乡、上峪乡和丈八丘乡4个乡。

境内共有164个行政村(颜庄办事处100个、黄庄办事处42个、寨子乡和庙子乡22个)。

1985年9月至12月,撤处(区)并乡。

境域有莱芜市颜庄镇、城子坡镇、里辛乡,沂源县黄庄镇,新泰市寨子乡,共5个乡镇、164个行政村。

1990年8月,颜庄镇、城子坡镇和里辛乡从莱芜市划出,黄庄镇、寨子乡分别从沂源县、新泰市划出,成立莱芜市钢城办事处,为莱芜市人民政府派出的副县级机构,辖颜庄、城子坡、黄庄3个镇及里辛、寨子2个乡,共有164个行政村。

1991年1月1日,莱芜市钢城办事处挂牌办公。

1992年11月22日,国务院以国函1992年182号文件,批准莱芜市由县级市升为地级市,同时设立钢城区。

1993年1月15日,钢城区人民政府挂牌办公,区政府驻城子坡镇。

辖城子坡、颜庄、黄庄3个镇和里辛、寨子2个乡,164个行政村,总面积339.34平方千米。

1995年9月,城子坡镇改为城子坡街道,里辛乡改为里辛镇,2000年12月,城子坡街道与寨子乡合并,成立艾山街道,2006年6月,省政府批准将莱芜市莱城区辛庄镇划归莱芜市钢城区管辖。

2010年5月,批准将钢城区辛庄镇墨埠村、兴隆庄村划归莱城区鹏泉街道办事处管辖。

2012年,撤销里辛镇、黄庄镇,设立里辛街道、汶源街道。

2018年12月济莱合并,为济南市钢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