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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木李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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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元朔四年(125年)汉高帝封娄敬畏建信候,封底为建信县,辖木李一带;东汉末年,建信县已废,木李一带属临济县,属乐安国;十六国时期,临济县属平原郡;隋统一后,木李一带属邹平县地,一直到清末;1935年,木李属青城县第四区;1948年高苑、青城二县合并后,为高青县第六区;1956年高青、齐东二县合并后,为齐东县木李乡;1959年撤销齐东县后,属邹平县青城人民公社;1961年恢复高青县后,为高青县青城区木李人民公社;1971年撤区并社,改为青城人民公社木李管区;1984年高青县划为十九个乡镇时,设立木李乡,辖木李、新徐、杜集三个管区。

1987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杨坊乡的杨坊管区划归木李乡管辖。

1990年随高青县划归淄博市管辖。

1991年,由杨坊管区的8个村和木李管区的14个村组建清河管区,至此木李乡辖木李、新徐、杜集、杨坊、清河5个管区。

1998年,撤乡建镇,更名为木李镇。

现在的木李镇,辖5个管区,103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