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里镇辖境诸城县第五区泊里镇、泊里乡、常河乡、贡口乡、环海乡。
1945年12月属藏马县泊里区。
1949年泊里区改称第三区。
1955年复称泊里区。
1956年藏南区并入泊里区;藏马县并入胶南县,改属昌潍专区;改称胶南县泊里区。
1958年3月撤区改乡,泊里区分设泊立、横河、小场3个乡,贡口区改设贡口乡;同年9月撤乡,4乡合并改设卫星人民公社;同年11月胶南县改属青岛市。
1959年卫星人民公社改称泊里人民公社,辖141个村,130个生产大队。
1961年析出原横河乡所辖55个村及小塔山村,建立藏南人民公社;胶南县复属昌潍专区。
1962年再析出原小场乡所辖28个村,建立小场人民公社。
泊里人民公社时辖58个村,61个生产大队。
1979年胶南县复属青岛市。
1980年地名普查时,因县内重名,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家村更名周村,小河西更名河西村,大庄更名董大庄,崔家庄更名崔家,辛庄更名董辛庄,代家庄更名代家村,丰台更名丰台村。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改设胶南县泊里镇,同时将藏南人民公社的7个村划入,时辖68个行政村,62个自然村。
1990年改称胶南市泊里镇。
2001年,原信阳镇撤销后并入泊里镇。
2012年改称黄岛区泊里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