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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杜村村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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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杜村

村庄由来 相传明成化年间有迟姓三兄弟从莱阳江山迁来立村,距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传说当时察看地脉似凤凰,便在凤凰肚的位置建村,取谐音“杜”字命村,后人户增多,以河为界分为南、北杜村。此为南杜村。现为镇驻地。

政区人口

南杜村位于胶州市西南,沿朱诸公路有胶州向西15公里,北依北杜村,南接史家店子,西靠寺前村,东临雷家孝源村。隶属胶州市杜村镇管辖。全村辖区总面积20.8公顷,其中二、三产业占地2公顷。省道朱诸路贯穿全村,市区间路有杜洋路、杜芝路、杜苑路,纵横交错。境内有杜村中心中学、杜村中心小学,青岛亚性木器厂,杜村拉丝厂等。杜村镇工业园、农业园及门类齐全的各种企业星罗棋布,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2002年,全村共有423户,总人口138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11%。

经济状况 194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为1300元,197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为3.3万元。200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为1500万元,人均纯收入4800元。第二、三产业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0%和20%。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入总额128万元,实现利税11万元。第一产业,新中国成立前,粮食亩产量达到280公斤。改革开放后在村两委的带领下,1979年到1990年的11 年间,先后投资近200万元,在村东、村南的耕地里打大口井7眼,使全村80%以上的耕地变成高产、稳定的水浇田。粮食产量翻了两番,村民的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由文革时期的买粮村变成卖粮村。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杜村镇工业园、农业园的迅速崛起,建设用地大量增多,村庄发展二、三产业用地增多,耕地逐年减少,农业税等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上缴。第二产业,村工业始于1983年,成立了皮鞋厂,电瓶厂。1987年成立砖厂,村两委认真贯彻0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了“无工不富,无工不强”的理念。村砖厂从业人员100人,为周围村庄的富余人员创造了就业门路,同时带动了一批红砖贩卖专业户。村砖厂固定资产累计800多万元,为村集体创利税150多万元。第三产业,1968年购置小磨面机,140型柴油机,1980年又在朱诸公路北侧投资20多万元建起了11间大楼,是杜村最早的贸易大楼,设有土产、机械、商店、饭店等,还有农机维修等服务项目。0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该村充分发挥地处镇驻地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沿朱诸路两侧设立了商住楼开发用的杜村中心街1600米的商业楼贸易长廊,吸引了200多家业户前来投资,建设商住楼50000多平方米,发展个体工商户200多家,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00余人,实现总产值1000万元,创利税100多万元。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在30多万元。

村居建设 建国前,群众住房多为草房,低矮老化,面积狭窄,人均住房不足6平方米。建国后草坯房逐渐被砖石结构的瓦房替代。改革开放后,群众建房热情高涨,2000年人均住房面积25平方米。村两委近两年先后投资20多万元,修建了街边沟3500米,整平了街道,使村容村貌发生巨变,改善了村民的居住环境,被0胶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百花村庄”

社会事业 建国前,大多数村民食不果腹,生活贫困。建国后,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75年,全村人均粮食250公斤,人均纯收入60元,1978年人均纯收入100元。1980年与镇机械厂合资建变压室一处,安装30千伏变压器1台,使全村90%农户通电。1981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尤其实在大力发展农副业之后,群众不仅囤中有粮,而且手中有钱,过上了富裕生活。2000年人均纯收入4800元,人均年存款余额2000元,95%以上的村民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新瓦房。全村有电话300部,电视机420台,机动车辆100辆,各种摩托车150辆。建国前,群众文化科技落后。建国后,逐步重视对群众进行文化科技知识教育,使群众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逐步摆脱愚昧落后的思想状态。村干部历来重视教育事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对杜村中心小学先后投资3万多元修筑了排水沟,改造了校舍,为了使学生有一个优美的锻炼身体的场所,村免费为小学提供20多亩耕地做操场。改善了办学条件,被评为胶州市“文明单位”。多年来村集体累计为村小学投资40多万元。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2001年投资6万元建起了11间办公室和村民文化大院,设有人口学校、青年民兵之家、老干部活动室,配备了29寸彩电,VCD,老年门球场、象棋、扑克等各种文体娱乐设施,成立了妇女秧歌队、老年门球队,并参加了全市组织的比赛。该村是胶州市“文明村庄”,青岛市“安全用电”模范村,2000年农村综合经济实力名列胶州市第78名。1992年被市政府授予“模范村庄”称号,1993年被市委授予“先进党支部”。1992年被市政府授予村级管理“规范化村庄”,2001年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授予胶州市“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2002年被市政府授予计划生育“三为主”模范村。集体福利,0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集体经济的发展,村民福利不断提高。90年代,村民免费用上了自来水。每到抗旱季节,村集体免费将水源抽送到田间地头,仅电费一项村集体就需垫付1万元。村集体每年垫缴农业税9万多元,对失去劳动能力的无子女老人全部实行“五保”使他们生活有保障,无后顾之忧每年支出2万多元。村集体每年还为独生子女户垫缴独生子女备用金1.5——2万元左右。村集体还付给因病去世老人的户每户100元的殡葬费。全村每年累计支出各种福利15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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