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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回河街道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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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宗天会七年(1129),济阳置县后,回河境域一直隶属于济阳县,随济阳县的建置沿革而变化。

元代属于中书省济南路;明、清两代属于山东省济南府。

1913年废府置道,回河属山东省岱北道济阳县,次年改岱北道为济南道,遂改属济南道济阳县。

1898年前济阳县分东、西、南、北四个乡,回河归属西乡,戊戌变法后济阳县划分为8个区,回河区域属嵩庵区,1927年废道置省后,回河改属山东省济阳县。

1931年1月嵩庵区改为第二区,回河属第二区,1944年1月济阳县民主抗日政府成立,全县划为八个区,回河属南二区,1946年1月渤海行署调整行政区划,南二区遂改为回河区。

1958年9月撤回河区建回河人民公社,1958年12月随济阳县划归临邑县,1961年10月恢复济阳县建置后仍为回河人民公社,文革期间回河公社革命委员会取代回河人民公社,1981年撤回河革委会建立回河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回河乡人民政府,1995年3月撤回河乡政府建回河镇政府,2001年3月回河镇并入济阳镇,2007年10月从济阳镇划出复建回河镇,区域包括原店子乡。

2017年4月27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济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7〕4号),撤销回河镇设立回河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