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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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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宣统二年(1910年),推行全村自治划务本乡为利津二区。

1931年,务本乡仍为利津县第二区。

1944—1946年,董集现有属地归利津县第二区。

1946年,利津二区改称利津县徐王区,区机关驻地徐王村、区下设8个乡:胡刘乡、董官乡、王王乡(含董乡的秦家、薛家、赵马及胜坨镇的东王、史王),大王乡、三范乡(含胜坨镇梅家)请户乡、杨庙乡、徐林乡(含现在董集乡刘王村,现胜坨镇卞家、许家、吴家、林子、徐王、佛头寺、戈武)。

1950年8月徐王区复称利津县第二区,区下无乡,现董集乡属地仍归其管辖。

1955年12月,利津县第二区更名为利津县董集区、区下无乡,现董集属地归董集区管辖,区机关驻地由徐王村迁至境内南户村。

1956年3月,董集区划归广饶县董集区与宁海区合并为董集区,区机关驻地尚庄村。

1958年1月,董集区撤销,分建董集、宁海两乡。

9月,董集乡改称董集人民公社,现董集镇属地归董集公社所辖,公社所辖的村改称“大队”。

1961年11月,董集人民公社由广饶县划归利津县,机关驻地董集村。

1963年6月,董集人民公社改称董集区,区下设小公社,区机关仍驻董集村。

1964年11月,董集区由利津县划归垦利县现董集镇属地仍为董集区管辖。

1966年6月,董集区分为董集、胜坨两个人民公社,董集人民公社即董集镇前身。

1967年5月,建立董集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董集公社革命委员会更名为董集公社管理委员会,下属各大队全部改为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4年7月,改社建乡,董集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董集乡人民政府,乡下改队建村,统称为“村民委员会”。

2010年6月5日,根据垦政字[2010]29文件精神,撤销垦利县董集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定董集镇至今。

2016年6月8日,国务院(国函[2016]105号)批复同意撤销垦利县,设立东营市垦利区,隶属东营市垦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