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属常庄区。
1951年改属第十区。
1955年10月复属常庄区。
1958年设立和庄乡,同年10月改设和庄人民公社。
1959年2月,并入常庄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归常庄办事处管辖;1985年10月为和庄乡,属莱芜市(县级市)。
1992年12月,县级莱芜市升格为地级莱芜市,设莱城区、钢城区两个区,和庄乡属莱芜市莱城区。
2010年5月撤销和庄乡,设和庄镇,属莱芜市莱城区。
2018年12月,济南市莱芜市进行区划调整,撤销莱芜市莱城区,设立济南市莱芜区,随即归属济南市莱芜区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