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4月,费县改称平邑县,辖崇崮(五区)。
1955年11月,五区改为郑城区。
1958年3月,撤区并乡,郑城区改为郑城乡,并将北部划出一部分新置常庄乡。
1958年10月,郑城乡、常庄乡合建为五一人民公社。
1959年3月,改为郑城人民公社。
1961年5月,撤社设区,区下设公社,以驻地命名,郑城人民公社改为郑城区。
1971年4月,复称郑城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我国实行“政社分开”,改为郑城区。
1985年8月,郑城区改建为郑城镇,西部北部划出下后河、柴胡山等村成立山阴乡。
2011年8月,撤销魏庄乡,并入郑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