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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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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属文华乡和荆风乡地,设桃村镇。

1912年后,桃村镇隶于二区。

1941年,属栖东县政府所辖之回龙区、桃村区和榆山区。

1945年至建国初,桃村、榆山两区划归牙前县。

重归栖东县建置后,桃村区、榆山区建制不变,仅所辖村庄有所调整,并依序列称桃村区为十二区。

1951年,境内共建11个小乡,分属十二区、十一区和八区。

1952年撤销八区,改十一区为八区,改十二区为九区。

1953年栖霞、栖东合署后,九区又改为十九区。

1956年,复设桃村区。

1957年撤销区的建制,所辖乡村并为桃村镇和瓦屋乡。

1958年成立桃村人民公社。

1984年重建桃村镇,辖49个自然村。

2000年12月19日,撤销铁口镇、大庄头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桃村镇,辖113个行政村,119个自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