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为海阳县第三区辖地。
1941年隶属牟海行政公署第一区。
1945年改称港里区。
1950年,属乳山县第一区。
1951年,区下设11乡。
1955年9月,复称港里区。
1956年,所属11乡合并为海阳所、西浤、南浤3乡,年底,港里区并入堕崮山区。
1957年7月,撤区,3乡直属县政府。
1958年7月,西浤、南浤两乡并入海阳所乡;9月,成立海阳所人民公社;12月,乳山县建制撤销,属海阳县。
1961年10月,重设乳山县后,复属乳山县。
1984年,置海阳所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