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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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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属谭国。

东周庄王十三年(前684)属齐国泺邑;战国时,改称历下邑。

秦统一后,属济北郡历下邑。

西汉景帝四年(前153),属新设置的历城县。

至1929年济南设市前,境域均属历城县辖领。

1929年7月,济南市成立,境域由历城县划归济南市。

1930年,济南市划分为10个区,境域分属第四、五、六、八、九、十区。

1945年,济南市设防11个区,境域分属第八、十一、四、五区。

1950年12月,济南市划分为6个市区、5个郊区、2个直属乡(镇),境域分属第三区、第四区、郊一区、郊二区、郊三区、郊四区和泺口镇。

1955年9月,第四区更名为天桥区,属济南市。

1956年,泺源区撤销,部分地区划归天桥区。

1957年12月,济南市郊区并入历城县,历城县划归济南市,境域分属天桥区、历城县和齐河县等。

1960年6月,历城县北园公社划归天桥区辖领,翌年7月,北园公社复归历城县领导。

1966年9月,天桥区改称向阳区。

1973年7月,向阳区复称天桥区,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