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实行军事管制,由解放军负责建立街政权,1949年春建立天桥东街街政府,同年8月撤销了街政府,街道工作由公干派出所兼管。
1951年济南设市区和郊区,天桥东街归属市四区。
1952年春建立居民委员会,天桥东街为第四区第五居民委员会。
1954年12月成立街道办事处,原居民委员会撤销,改为第四区第五街道办事处。
1955年12月改称天桥东街街道办事处。
1960年为适应城市人民公社化的需要,改建为天桥人民公社曙光分社(陈家楼、天桥东街两个街道办事处合并成立)。
1962年3月曙光分社分为陈家楼、天桥东街两个分社,天桥东街仍称曙光分社。
1980年1月改建为天桥东街街道办事处,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