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属莒县管辖,时称第四区。
1943年9月,诸莒边县抗日民主政权建立,为淮河区。
1945年10月,诸莒边县撤销,划归莒北县,仍称淮河区。
1950年1月,莒北县撤销,划归五莲县,称第十区。
1958年1月改为汪湖乡,同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称卫星人民公社。
1959年春,改称汪湖人民公社。
1965年,所辖大北杏、王家北杏、郑家北杏、河北、墙夼5个村划归诸城县。
1984年4月,撤销公社建制,改为汪湖乡。
1994年12月,撤乡设立汪湖镇,所辖村庄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