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于此设镇(军事驻防机构)。
民国初年,划全县为17个乡,今定水镇及其附近村庄分属于灵王、定水两乡。
1929年,划属阳谷县第三区,区部驻石佛村。
1949年,属阳谷县第八区,区部驻青杨李村。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属石佛公社。
1961年,设置定水区,辖定水镇、石佛、陶楼、雷庄、鲁庄、王庄6处人民公社。
1971年3月撤区并社,成立定水镇人民公社。
1984年8月,改设为定水镇乡。
1995年6月20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定水镇乡,改设阳谷县定水镇至今。
现辖45个自然村,39个行政村,总面积58平方千米,总人口2.92万人。